
一、組織領導
由辦領導組成動態管理領導小組,殷鷹同志任組長,王現軍、張子忠同志任成員;動態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王冰同志任主任,朱紅梅、李曉萍同志任成員。
二、實施內容
啟用“青島市史志辦公室動態管理表”,采用“每日出勤公示”、“每周處室排名”、“每月個人評優”的方式,增強管理工作的動態性、實效性和透明度,并為年終總評比提供依據。
三、實施方法
(一)每日出勤公示
各處、社負責人每工作日的前半小時把本處、社工作人員出勤情況,按“在崗”、“外出(出差與在外學習培訓)”、“會議”、“病/事假”和“休假”報動態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如有變化隨時告知。動態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全辦出勤情況進行公示。
(二)每周處室排名
動態管理領導小組在每周召開的處長例會上,從“工作效率與質量”、“工作創新”、“勞動紀律”、“環境衛生”等四個方面對各處、社一周工作進行評價,評選出本周優秀處室;并以各處(社)獲得優秀的次數為基礎,排出月度、季度名次。
(三)每月個人評優
各處、社每月在處、社內評選出一名優秀工作人員。評選標準:1.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密切聯系實際,在各項政治業務考試中名列前茅;2.有強烈的創新意識,結合本職和全辦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3.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勤政,舉止文明,團結同志,尊重領導,服務規范;4.有實干精神和爭先意識,工作能力強、效率高,在工作任務面前能破難題、挑重擔、干成事、出業績。月度排名第一的處室,其負責人即為月度優秀工作人員(不占處室名額)。
四、獎懲規定
(一)動態管理評比結果與日常考核獎掛鉤。各處每月評出的優秀工作人員及月度考核排名第一的處室人均獎勵30元(優秀工作人員與優秀處室的獎勵不兼得),排名末位的人均扣發30元;年鑒社在不實行月度考核獎的情況下,如月度排名第一,人均獎勵30元。
(二)對周、月、季度評比情況予以累計,作為全年評選優秀處室、優秀處長和優秀工作人員的主要依據。
五、明顯成效
(一)實施工作動態管理,將年度一次性考核變為每周經常性考核,把考核結果與獎懲兌現結合起來,提高了工作考核的科學性,激發了干部職工的工作熱情。
(二)實施工作動態管理,建立工作周報制度,實現了每周工作有計劃,每項工作有督查,促進了各項工作的落實。
(三)實施工作動態管理,開展了每周處社評先,每月個人評優,形成爭先創優的濃厚氛圍,提高了工作的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