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城鎮化的重點
公平對待進入大中城市的農民工
在城鎮化過程中公平對待農民工,是我們當前和今后面臨的一個極為重要的現實問題
當前,隨著我國大中城市勞動力擇業“貴族化”傾向的逐步強化,總有一些不被看好的就業崗位不斷空置出來,需要“平民化”的農民工來接替。這種情況不可避免的長期存在和循環往復,為農民工源源不斷地進入大中城市就業提供了機會。可以說,農民工是現階段工人階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農民工為大中城市創造了大量的社會財富,但是卻沒有得到“城市社會”的全面承認,反而在許多方面遭遇不公正待遇。
1.正視對待在大中城市農民工方面存在的問題。目前絕大多數農民工的生存環境惡劣,發展環境基本沒有。從事的往往都是最苦、最累、最臟、最危險的工種,工資又低,基本沒有社會保障。不僅如此,農民工還經常受到各種亂收費和收容遣返的干擾。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造成心態不平衡,有的甚至引發犯罪行為,對社會穩定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與此同時,一些地方的政府對農民工沒有給予應有的關心和管理,絕大多數大中城市都沒有對農民工進行管理的專門機構。即使有專門機構的大中城市也往往設在公安部門,公安部門主要是從防止和打擊犯罪行為的角度對農民工進行管理的。目前,對農民工雖然在亂收費方面有所改進,但是其他方面的不公平待遇依然存在。這種狀況與推進城鎮化的客觀要求是相悖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早予以解決。
2.合理調整對待大中城市農民工的政策。要把農民工作為加快城鎮化進程和農村人口進入大中城市的先導力量來對待。政府應當在職業培訓、就業咨詢、工作條件、社會保障、住房供給、子女上學和最低工資等方面制定必要的政策措施,并且提供切實有效的服務。鑒于有些大中城市農民工數量龐大,有必要設立由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管理機制和協調機制。
3.農民工是大中城市建設和擴展的人口來源之一。歷史上,國內外幾乎所有大城市在形成和擴展的過程中,所增加人口的大部分都是來源于普通打工者及其贍養人口。我國在上世紀50年代從農村遷徙到大中城市落戶的農村人口,多數是以家庭主要勞動力在城里打工為過渡條件的。在今后我國加快城鎮化進程的大背景下,大中城市應適當放寬條件、降低門檻,將符合要求的農民工納入在大中城市落戶的范圍進行考慮和安排。
4.探索農民工在大中城市落戶的吸納機制和操作程序。吸納農民工在大中城市落戶,具體操作應把握幾個要點:一是普遍建立農民工個人檔案,納入信息管理網絡,一個人終生使用一個號碼,便于相關部門查詢和跟蹤;二是文化程度適當降低,根據不同城市的要求,可以降低到高中畢業或相等學歷;三是對進城打工達到規定年限的農民工列入遵紀守法等考察范圍;四是具有穩定的工作崗位與合法住所,要防止形成“貧民窟”。對符合以上幾個條件的農民工,可以考慮讓他們在大中城市正式落戶。對表現突出、做出重大貢獻的農民工,應給予特別的獎勵,可以提前讓他們在大中城市落戶。需要通過試點來探索吸納機制和操作程序,在取得和總結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各地大中城市的具體情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進一步關注和支持農村發展
發展小城市和小城鎮,實際上是對整個農村面
貌進行徹底改造的一次極為寶貴的機會
推進城鎮化絕不意味著可以放棄和忽視農村,而應當進一步關注和支持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我們知道,各種非農產業可以集中到城鎮,農業卻需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空間,除少數溫室農業和設施農業可以靠近城鎮外,大面積的大田農業是不可能都集中到城鎮附近的。但是也要看到,城鎮化進程不僅涉及到人口居住和非農產業的集中,對農業的產業布局也必然產生重大而又深刻的影響。這雖然不構成城鎮自身建設規劃的一個部分,但從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對城鎮發展同樣有著密切的關系。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農村建設首先要確定一個明確的奮斗目標和規劃,然后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推進。
1.加大中心村建設力度。農村人口無論如何轉移,最后總有一部分留在農村,這部分農村人口主要居住在中心村。中心村將是農村建設的重點之一,應當與小城市和小城鎮建設進行統籌規劃布局,在住房條件、道路交通、通訊設施、文化教育、保健醫療、供水排水、垃圾處理等方面基本達到或接近小城鎮的水平,使農村居民能夠比較充分地享受現代化基礎設施帶來的各種好處,同時能夠較為暢通地與外界進行聯系和溝通,方便他們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運輸活動,以及其他方面的經濟社會活動。
2.逐步合并自然村落。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隨著農戶的逐步遷移和集中,對原有分布零散的自然村應當盡可能進行合并,減少村莊占用的土地,將這部分騰出的土地進行復墾,恢復農業用途,以彌補由于城鎮建設而減少的農業用地,實現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甚至增加耕地面積。從現在起,必須認真制定和嚴格執行村鎮建設規劃,停建各種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住房,新建的住房和各種公共設施必須符合規劃要求,為今后逐步合并自然村奠定較好的基礎。
3.整治農村自然環境。隨著自然村落的拆除與合并,對農村土地也要大力進行整治,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和農村水利設施建設,實現退耕還林、退耕還牧、退田還湖,消除農村工業的污染源,填平不必要的河灣溝壑,拉直田間道路,以增加農用土地比重,擴大農田地塊面積,適應農業機械作業要求,并逐步建成優美的田園環境。同時,可以根據需要在大面積農田中保留或建設少量的農用房,用于存放農具、機械等生產資料和少量農業勞動力在農忙季節臨時居住。
4.加強農用道路建設。現在一般農村的大多數人居住在村莊里,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若干年后農村中多數人口將遷移到城鎮居住。這樣,我國目前普遍存在的農村非農產業就業人員由居住地自然村前往鎮區上班的情況將發生變化,今后相當大比重的農業勞動力由居住地小城鎮和中心村前往農田作業。從適應農村人口居住格局變化的要求出發,應特別重視和加強農用道路建設,適當提高農用道路的建設標準,確保農用道路暢通無阻,以方便農民從事田間作業和產品運輸?! 。ɡm完)
2003.12.15 08:00:00 經濟日報 [ 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