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2004年2月21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青島政務網
發布日期 : 2004-02-22
來源 : 青島日報記者
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徐長聚主任代表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認為,換屆以來,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中共青島市委的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要求,緊緊圍繞促進發展這個主題,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為根本任務,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立法、監督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為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做出了積極貢獻。會議對常務委員會一年來的工作表示滿意。
會議要求,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要繼續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中共青島市委的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方針,圍繞全面發展主題,突出民主法制建設,弘揚開拓創新精神,大興求真務實的作風,努力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加強地方立法工作,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制定和修改有關法規,努力提高立法質量。圍繞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依法履行監督職能,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進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項討論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支持代表依法執行職務,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宣傳和教育,增強和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廣大市民的民主法制觀念與法律素質。加強常務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傾聽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不斷提高決策能力和水平。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進一步開創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為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為全市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