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健全組織機構,加強管理力度
成立學校預防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學校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加強對學校預防安全事故的領導,強化安全意識、防范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根據需要成立學校預防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救援隊伍、善后處理、信息報告等相關的小組,其主要職責:指揮有關老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根據需要對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1.領導小組
組 長:孫曉東、侯蕓
副組長:陳思、安揚、王子龍、亓振霞
成 員:韓旭芳、侯芳、齊茜、馮寶慶、尚啟森、藺毓祥、李佳棟、王軍、馬冬姝
2.應急救援小組
根據學校特點和需要,分別設置:
(1)通訊聯絡小組負責人:韓旭芳
(2)疏散引導小組負責人:尚啟森
(3) 醫療救護小組負責人:王艷紅
(4) 保衛小組負責人:馮寶慶
(5) 排險搶修小組負責人:王軍
(6) 后勤保障小組負責人:李佳棟
(7) 善后處理小組負責人:齊茜
3.用電管理員:范師傅
4.搶險突擊隊成員:全體男教師 班主任
5.報警電話:119 緊急救護120
二、建立和完善學校各種安全規定、條例和制度
堅持依法辦學,依法治校,依法執教。建立校園治安、保衛安全條例及檢查制度;教學安全管理規定、檢查制度及處理條例;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使用規則及檢查制度;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條例及注意事項;校內、外大型活動安全規定;上學、放學、課間操安全常規;消防、用電、食品、飲食衛生、交通等安全常識守則;學校安全檢查、評估制度等。
三、健全學校各種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明確崗位安全目標、職責和任務,加強安全操作、安全教學、安全服務和安全管理,確保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四、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
在全校范圍內,建立從校長——班主任——教職工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四級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明確職責和義務,加強責任心和防范措施,自覺肩負起各自崗位上安全工作的重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安全工作“時時掛在嘴上,事事記在心上,處處落實在行動上。”
五、進一步加強全校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
樹立正確的安全觀念和法制觀念,強化安全意識、防范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正確處理好教學、服務、管理工作與安全工作的關系。
六、建立學校預防、報告、處理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
要求第一發現人直接報告校長(或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校長(或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快速做出處理意見。事態嚴重者,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通知家長或家屬。
七、學校在財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加大對預防重大責任事故、突發事件的保證力度。
堅決杜絕校園內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的發生。一旦在校園內發生了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學校一定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影響惡劣者,應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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