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學校頒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2.重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初次上崗操作的教師、學生及其他人員,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了解有關的安全規程,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
3.凡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均屬危險物品,嚴格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限制危險物品的存放量,并設專柜分類存放。
4.危險品應合理放置,以防分解、變質、自燃、自爆。存放危險品的地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程。
5.實驗課前、指導教師必須了解和熟悉有關危險物品的使用方法,應要求學生遵守操作規程。
6.物品貯藏室與實驗室要分開。在實驗臺范圍內,不得放置任何實驗無關的易燃、易爆危險化學藥品。化學藥品容器應貼上標簽。
7.嚴格遵守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加熱、烘干、蒸餾所用儀器設備的電源、導線要經常檢查,加熱加壓過程需專人看管,以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
8.實驗室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使用易燃、易燥物品如氫氣、氧氣等的實驗室嚴禁煙火,不準在實驗室內吸煙或動用明火。嚴禁對易燃、易揮發性有機試劑直接加熱。
9.實驗室內不準私拉電線,要經常檢查開關、插座、保險等電氣設施,不得任意加大保險,不得超負荷用電,要按有關安全規程操作。實驗室禁止使用沒有絕緣底坐的用電儀器設備,使用電爐要確定固定位置。
10.實驗室的電源、火源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實驗室應有完善的消防措施,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的便于使用的位置。
11.實驗室水電設施要安全、完好,室內要清潔衛生,儀器設備擺放整齊。實驗室門禁止堆物封閉,以保證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12.危險物品的衍生物及廢料要妥善處理,嚴禁隨意拋棄,污染環境。對造成嚴重后果者要追究責任。
13.實驗室實行安全值班制度,要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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