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確保校舍設施安全完整,優化育人環境,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避免校舍建筑發生險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校舍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科室負責人任組員。校舍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內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檢查。全體教職工如發現房屋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管理領導小組匯報,管理小組應在短的時間內及時制定應變措施。
二、責任劃分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總務科統管,并實行使用班級及科室分管責任制,科室由科長、教研室主任負責,班級教室宿舍由班主任負責。未具體分配使用的校舍,由總務科統籌負責。
2.總務科負責建立校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校舍產權變動、大修、拆遷、改建,需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并按有關程序,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三、工作職責
1.校舍管理領導小組要經常檢查校舍安全使用情況,重點查看校舍內是否有白蟻,橫梁、墻壁是否存在開裂現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問題。如發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和匯報。
2.校舍需要裝潢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裝修和改建要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
3.如發現校舍內存在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設施,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建或拆除。
4.加強師生安全意識,提高師生在緊急情況下的自救本領。
5.對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人員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換和占用,不準私自改動內部裝修和結構等。
四、校舍的修繕維護
1.定期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維修、改造,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門、窗、地板注意保養維護,墻壁地面要干凈無污潰,保持完好狀態。(負責科室:總務科、各科室、各班級)
2.總務科、相關科室、班級經定期檢查科室班級內水、電、窗簾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報修制度,確保正常運轉使用。(負責科室:總務科、各科室、各班級)
3.對各幢建筑物大面層,保持經常清理,排水管道要暢通不被堵塞,無積水。墻體應保持完好、平直、牢固、無裂縫,不弓凸,不傾斜,外墻面應保持粉刷均勻完好不起殼,不剝落,內墻面、頂棚應保持平整光潔。要及時發現大面層有無裂紋滲漏滴水情況,并及時組織修補。(負責科室:總務科)
4.設立定期檢查制度,特別是在每年臺風雨季來臨之前,應及時組織檢查,做好準備應對。每學期末,都要進行全面徹底總檢,利用假期時間,徹底維修,保持校舍完好。(負責科室:總務科、保衛科)
5.水、電、暖設施定期檢測維修,嚴防跑、冒、滴、漏,確保暢通安全。(負責科室:總務科)
6.按上級指示要求,在一定時段對每幢建筑物定期請防雷檢測所進行防雷檢測,檢查避雷線路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及設備安全。(負責科室:總務科、保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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