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市政府下發《支持“藍色藥庫”開發計劃的實施意見》,在項目支持、研發資助、平臺建設、基金設立、人才培育等方面提出五個方面支持政策。
一、積極爭取國家、省項目支持。國家層面:爭取將“藍色藥庫”計劃列入科技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支持政策范疇,支持青島海洋生物醫藥研究院爭創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省級層面:爭取將“藍色藥庫”計劃列入省科技重大專項和省各類支持政策范疇,支持青島海洋生物醫藥研究院爭創山東省海洋生物醫藥科技創新中心和制造業創新中心。
二、給予研發費用支持。一是推動“海洋藥物研發機構”與知名藥企開展合作,對與本地企業合作或落戶我市的海洋創新藥物合作項目,按照實際到位資金給予1∶1配套,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二是對“海洋藥物研發機構”即將進入臨床研究落戶我市的海洋候選藥物,按評價機構開展安全、藥效、藥理等試驗發生的費用給予50%補助,最高不超過800萬元。三是支持青島海洋生物醫藥研究院開展海洋生物醫藥市級創新中心二期建設試點。
三、推動平臺建設。一是對青島海洋生物醫藥研究院新增藥物合成平臺)裝修改造、配套設備購置給予4000萬元補助。二是對中國海洋大學向教育部申請立項、新建的動物實驗中心,視進度給予立項和基礎設施、設備購置等方面支持。三是將藥物合成平臺、動物實驗中心建設納入我市與中國海洋大學共建內容,統籌研發資源和共建資金予以支持。四是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支持海洋創新藥物篩選與評價平臺運維經費每年不少于500萬元,支持藍色藥庫技術創新工程經費4000萬元。
四、設立藍色藥庫開發基金。設立總規模50億元的“中國藍色藥庫開發基金”,實施從先導化合物發現到成果產業化全鏈條的投資支持。首期募集2億元,其中市級新舊動能轉換引導基金出資10%,區級產業引導基金同比例配套,其余資金吸引社會資本(知名藥企、專業投資機構)參與。發揮國有投資平臺作用,推動國內生物醫藥產業基金來青投資支持“藍色藥庫”開發計劃。
五、支持人才團隊建設。一是推進落實省人才支持措施。落實省級人才改革試驗區建設若干政策,對“海洋藥物研發機構”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在申報省級人才工程時給予單列計劃。二是積極吸引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參與“藍色藥庫”開發計劃,優先推薦“海洋藥物研發機構”申報國家各類人才工程計劃或專項。將我市現有科技創新高層次人才團隊引進辦法、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計劃等政策向“海洋藥物研發機構”傾斜。三是對“海洋藥物研發機構”全職、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政策給予安家費或勞動報酬資助。對入選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和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給予配套支持。對接收的高校畢業生、博士后等人才分別給予住房補貼、安家費等補助。將符合條件的人才納入“綠卡”服務范圍,在子女入學、落戶、醫療等方面給予支持。
該《意見》出臺實施,將有力支持和引導我市海洋藥物研發機構與知名藥企、投資機構進行合作,有望解決我市海洋創新藥物研發成果落地難的問題。上述政策的全面實施,將掀起我市海洋生物進入大發展的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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