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市重點任務公開承諾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部署及《關于提報有關材料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局牽頭辦理的相關事項工作進展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優惠貸款貼息
為了全力支持企業開足馬力生產疫情防控保障物資,2月12日我局聯合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等7部門印發《關于貫徹中央、省支持金融強化服務 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經濟發展工作的通知》(青財金〔2020〕5號),貫徹落實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財政貼息政策,對國家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1月25日后新增的享受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的企業貸款,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對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1月1日后新增的專項貸款(銀行機構對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發放的專門用于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市財政按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上述企業不重復享受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政策出臺同時發布操作細則,通過網站、報刊等方式宣傳解讀政策。
6月30日,我市在收到中央資金后,連夜下達348萬中央貼息資金至享受貼息政策企業所在的9個區(市),并納入直達資金監控平臺管理。7月15日,已將貼息資金全部撥付至符合貼息條件的企業,緩解了企業實際還息壓力,降低了企業實際融資成本。
(二)稅收減免方面
市財政局積極應對,用活用好市級稅收政策權限,統籌財政承受能力,在省內率先出臺精準、有力度、階段性、分類普惠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政策。3月5日,出臺《關于明確疫情期間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政策的通知》(青財稅〔2020〕5號);3月25日,出臺《關于明確疫情防控期間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政策的補充通知》(青財稅〔2020〕8號),一季度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展覽、電影放映六大類困難行業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其他納稅人減按70%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一季度為我市納稅人減稅7.5億元。6月19日,出臺《關于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青財稅〔2020〕19號),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六類行業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執行期限延長至年底,預計再為我市納稅人減稅6.5億元。7月1日,出臺《關于出租人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有關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政策的通知》(青財稅〔2020〕19號),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租租金壓力,精準支持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
2020年1-9月,累計為我市6.5萬戶市場主體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11.5億元。其中,4.5萬戶小微企業享受免征,為穩住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基本盤”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今年8月召開的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座談會上,企業普遍表示疫情以來國家出臺的各類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稅費優惠政策,有效緩解了資金壓力,提振了復工復產的信心。特別是我市出臺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政策,力度大,普惠性強,大大降低了企業的經營成本。
(三)房租減免方面
4月,省委經濟運行應急保障指揮部印發《關于印發加快企業項目全面復工達產的若干政策措施及實施細則的通知》,進一步加大房租減免力度。我市印發《關于貫徹落實省委經濟運行應急保障指揮部〈關于加快企業項目全面復工達產若干政策〉的通知》對承租房屋所有權屬于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的,包括租戶不直接與房屋所有權單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是通過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的租戶,免收今年一季度房產租金,減半收取二季度房產租金。
6月,省政府印發《關于抓好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工作的十條舉措》,延長國有房屋減免租金期限,明確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性房產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在落實已往政策的基礎上,再將減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市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若干措施的通知》,將上述房租減免政策延長至12月31日。
截止10月底,我市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通過直接減免、延長租期等靈活方式為市場主體減免房租8479萬元,文化企業減免房租2254萬元。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