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關于穩金融工作決策部署和省、市具體要求,深化“金富”“金帆”“金鏈”“金箍”四項行動計劃,建設服務于航運貿易的金融中心、全球創投風投中心和面向國際的財富管理中心,助推15個攻勢取得新成效,為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貢獻金融力量。
一、運用平臺思維、生態思維,開創金融業“雙招雙引”新局面
1.培育引進法人金融機構。推進青島意才基金銷售公司健康發展,推動意大利聯合圣保羅銀行設立外資控股證券公司等事項落地。爭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支持,推動法人期貨公司、法人公募基金公司等重點項目取得積極進展。支持光大理財公司做強行業內品牌。支持法人金融機構發展壯大,適時開展駐青金融機構“金花”培育工程。
2.聚集服務于航運貿易的金融機構。以國際航運貿易金融創新中心建設為抓手,引導各區市和功能區圍繞服務航運、貿易和實體經濟,積極引進銀行、證券、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在青島設立分支機構,培育引進開展涉海業務的專業金融機構。
3.加快全球創投風投中心建設。辦好“2020青島·全球創投風投網絡大會”,發揮大會平臺作用,聚集國內外優質創業團隊、人才和項目來我市落戶,發揮好創投風投“四鏈合一”效應。開展創投風投機構定向招商行動,爭取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數量突破700只,管理基金規模突破1000億元。
4.培育特色金融機構。借助財富管理試驗區平臺優勢,爭取引進更多證券資管子公司、期貨專業子公司、保險資管公司、資產托管中心等增量資源,打造財富管理產業集群。
5.凝聚金融招商工作合力。推動各區市和功能區積極走訪對接國際、國內500強企業中的金融機構,開展現代金融產業精準招商。用好青島市金融招商引資信息系統,打造成為記錄、跟蹤、督促金融招商項目的基礎調度平臺。構建金融業“雙招雙引”中介服務體系,推動科學招商、精準招商、專業招商。
6.做好金融機構落戶服務工作。開展機構聯絡走訪活動,與駐青金融管理部門加強對接,及時協調解決機構落戶發展中遇到的困難。用足全市千萬平米金融商務樓宇平臺,強化招引金融機構落戶服務。鼓勵駐青金融機構積極向總部爭取資源,立足青島、面向全國開展業務。
7.堅持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并舉。開展金融高端人才和金融之星選樹工作,進一步加大對航運貿易金融等領域專業人才的培養引進使用力度。深化財富管理改革創新,謀劃爭取新一批財富管理先行先試政策。開展金融創新獎評選,激發創新活力,加強創新成果應用轉化。
二、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再上新水平
8.形成“春風行動”常態化機制。落實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的金融支持政策,創新推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政策及融資產品,分行業開展融資專項對接,持續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深化金融輔導員、金融服務專員和金融機構聯絡員“三員”服務,提升金融服務的廣度、深度和密度。
9.推動金融助力15個攻勢。搭建“金政企”聯動發展平臺,綜合運用多元化融資渠道,滿足攻勢重點項目融資需求,增強金融服務攻勢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圍繞貿易主體需求發展金融,積極爭取銀行業機構信貸政策和信貸資源傾斜。推動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航運保險、貨物保險、船舶保險等保險業務,提供多元化保險產品。
10.加大對重點領域融資支持。深入開展金企對接專項行動,加大對5G、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基建投資,支持制造業做實做強做優,助力世界工業互聯網之都建設。推動金融服務信息支持平臺實體落地,為金融機構和企業提供雙向服務。用好“金企通”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實現企業融資需求線上收集、線下服務聯動。
11.促進民營和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實施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17條措施,助推民營和小微企業發展提質增效。加強配套政策扶持,降低融資成本,推動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12.加快發展金融科技。依托金家嶺金融聚集區,加快金融科技應用試點城市建設。實施促進供應鏈金融發展的指導意見,建設以區塊鏈、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賦能的供應鏈金融體系,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全國可流轉倉單登記公司落戶我市,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13.加大企業上市培訓力度。開展青島市萬名企業家資本市場培訓專項行動,依托青島資本市場服務基地等平臺,對擬上市企業和優質中小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專題培訓,助力企業做強做大。建立區市上市后備資源庫,擴大區市上市企業和輔導企業覆蓋面。
14.深化企業精準對接資本市場行動。深化與上交所、深交所和境外交易所合作,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企業科創板上市,爭取新增境內外上市及過會、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8家以上。鼓勵中小企業到藍海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
15.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以資本和產業優勢盤活存量有效資產,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提升轉型升級能力。積極推進企業通過交易所、銀行間債券市場,以及境外資本市場發債。
16.提升保險風險保障和增信能力。發揮保險資金運用平臺功能,擴大保險資金運用規模。深入開展各類保險試點工作,大力推廣醫療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
17.促進地方金融組織穩健發展。發揮地方金融組織融資作用,對接航運貿易項目需求,強化資金支持。堅持普惠金融理念,引導地方金融組織聚焦“三農”和“小微”,助力緩解金融市場資金供需矛盾。
三、深化金融業對外開放,構建金融國際開放合作新格局
18.推動自貿區金融改革創新。從加速金融機構聚集、擴大金融對外開放、加快金融創新發展、促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等方面著力,加快推動自貿區各項金融改革創新任務落地。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自貿區建設,有針對性的開展體制機制、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
19.加大對上合示范區建設支持力度。強化與國內外重點金融機構聯系,培育引進與上合示范區相匹配的功能性金融機構。吸引更多金融機構入駐金融服務中心,構建服務上合組織的金融組織體系。用好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復的10項外匯政策,加大金融創新力度。發揮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等國際組織平臺作用,建立與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金融中心城市合作伙伴關系。
20.金融助推膠東經濟圈一體化發展。貫徹落實加快膠東經濟圈一體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揮金融支撐作用,助力青島更好發揮在山東半島城市群中的龍頭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出資并參與膠東經濟圈一體化發展投資基金運營管理。
21.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編制《青島市金融業對外開放策略研究》報告,探索形成對外開放的實施路徑和相關制度安排。利用舉辦重大活動契機,搭建開展境內外金融合作交流的對接平臺。借助境外工商中心,有針對性地實施境外金融招商,加大外資金融機構項目儲備。
四、守住不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打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22.提高地方金融監管質效。對地方金融組織的審批準入、事中監管和風險防控進行流程再造,優化辦事流程。通過綜合運用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行政處罰等多種手段,提升地方金融監管效能。
23.加強監管信息共享。加強與中央駐青金融管理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提升跨行業、跨市場交叉性金融業務監管能力。做好省“金安工程”落地承接工作,推進與市“金智谷”項目有機銜接,織密防范非法集資防護網。
24.化解銀行業不良貸款和企業金融風險。發揮銀行債權人委員會作用,促進各銀行機構與資產管理公司合作,加大不良貸款收購處置力度,保持我市銀行業不良貸款率在較低水平。充分發揮青島中院金融審判庭和青島國際金融仲裁院作用,依法保護金融債權。
25.保持打擊非法集資高壓態勢。各區市和功能區落實屬地責任,做好轄區風險排查、監測預警等工作。暢通社會監督舉報非法集資渠道,盡早發現各類隱患。用好網格化社會綜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三無”街道、社區創建活動,凝聚工作合力。
26.深入開展金融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國家要求,做好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建立完善權益類交易場所監管機制。深入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做好重點機構風險處置,有序推進網貸機構穩妥退出或轉型。
五、加強綜合服務保障,確保各項重點工作得實效
27.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堅定不移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實到工作中,確保金融改革發展正確方向。
28.加強規劃研究和法治宣傳工作。編制“十四五”金融業發展規劃,對金融業發展重大課題開展調查研究。加大金融法治宣傳教育力度,通過常態化開展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金融法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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