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畜牧獸醫局依法、準確、及時向社會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形成《青島市畜牧獸醫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2016年度工作情況。2016年始終堅持 “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工作原則,不斷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增加信息公開的內容,完善信息公開制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強政府信息資源的社會服務功能。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修訂完善了《青島市畜牧獸醫局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出臺了《青島市畜牧獸醫局關于加強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青牧字〔2016〕29號),
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職責,建立健全了由各業務處室、站所按職責分工,分門別類建立具體公開制度,局辦公室進行督查督辦和程序把關,對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定期通報的工作制度,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加大民生信息發布力度。對于群眾關心的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息、動物疫病監測信息、飼料獸藥檢測情況、單位預決算執行情況、政府招標采購、動物衛生監督及畜牧獸醫行政執法信息等群眾關切的信息,均作為公開的重要內容,第一時間在政府門戶網站和部門網站上進行公開。
3.多種渠道發布政府信息。在做好青島政務網信息公開發布的同時,充分發揮青島畜牧信息網、青島畜牧公眾微信平臺的作用,對在青島政務網公開的各類信息,要同時在青島畜牧信息網進行公開,
在信息公開方式上,我們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的主渠道作用,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對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的信息,同時在本部門網站上進行公開。重要信息同進通過官微對外發布,方便群眾獲取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我局公開的信息主要涉及畜牧業發展、動物疫病防控、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獸藥飼料質量安全監管、人事任免等工作。2016年,共發布各類需社會周知的信息186條,對發生變化的信息及時進行了更新,保證廣大群眾能夠獲得詳實可靠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方式。我局產生的信息主要通過青島政務網站、青島畜牧信息網、微信公眾號、咨詢電話、設置查閱點和公開欄等形式發布工作中產生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共錄入政府信息公開數據庫依申請公開信息0條,未接到市民公開信息申請。
三、咨詢和投訴情況
2016年,受理電話咨詢220余次,全年無投訴事件發生。
四、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無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案件。
五、工作人員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具體工作人員(兼職)1人。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一年來,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在完善有關制度、提高公開頻率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進步,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有的信息公開不夠及時,雖然能夠按照規定時限進行公開,在第一時間公開信息上做得不夠。二是信息公開的渠道需進一步拓寬,當前信息公開主要在政府門戶網站和本部門網,利用其他形式、其他媒體進行公開的信息較少。
2017年,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等規定和市政府關于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不斷豐富公開信息內容,拓展和完善公開渠道,扎實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抓好畜牧業發展政策解讀、預決算情況、招標采購、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飼料獸藥監測、動物疫病監測等群眾關心事項的公開工作,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青島市畜牧獸醫局
2017年1月11日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青島市畜牧獸醫局 填報日期:2017年1月11日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86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專指有規范性文件登記號的) |
件 |
1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專指有規范性文件登記號的) |
件 |
1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86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09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12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1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4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七、向圖書館、檔案館等查閱場所報送信息數 |
||
(一)紙質文件數 |
條 |
125 |
(二)電子文件數 |
條 |
125 |
八、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或設立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數 |
個 |
1 |
(一)市政府部門網站數(市直部門填寫) |
個 |
1 |
(二)區(市)政府門戶網站數(區、市政府填寫) |
個 |
|
(三)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網站或專欄(區、市政府填寫) |
個 |
|
九、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十、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0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和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3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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