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現將我局2009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報告如下:
一、工作職能
青島市司法局承擔我市法律保障、法律服務和法制基礎建設三項職能,負責管理青島監獄、北墅監獄和市勞教所,監督指導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組織協調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和社會服刑人員的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普法依法治理,承辦國家司法考試考務組織等工作。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市委全委會精神,圍繞服務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強化職能,扎實工作,積極推進“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戰略實施,圓滿完成國慶六十周年和十一運安保任務,順利實現各項工作目標。今年5月,我局被中央綜治委評為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并被司法部記集體一等功。
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一)以預防和減少民間糾紛為目標,大力夯實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第一道防線”。一是提升調解組織“專業化”水平,建立完善了“三級五層一中心”人民調解體系和老秦頭、周大姐等一批以個人命名社區特色調解室,組織廣大村(居)干部和人民調解員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通過設立基層調解日、民情室,與群眾零距離解決民間糾紛;二是提升調解隊伍“等級化”管理水平,全面實行持證上崗、等級評定和首席調解員聘任制度,逐步落實人民調解員的補充經費和工作獎勵,調動了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三是提升調解工作機制“一體化”水平,積極促進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有機銜接,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在各基層法院和法庭全部建立了人民調解室,不斷完善化解醫療醫患、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疑難糾紛調解新機制,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能力不斷增強。年內全市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矛盾糾紛2.7萬件,努力使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以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為目標,大力實施教育改造安置幫教一體化工程。在確保獄所安全穩定的基礎上,堅持把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作為衡量獄所監管工作首要標準,建立起“大墻內外資源共享、獄所社會雙向互動”的教育改造安置幫教工作機制。一是建立起信息、親情、技能一體化的教育改造模式。聯合簽署幫教協議4000余份,與244名服刑勞教人員未成年子女結成幫扶對子,開通獄所家屬網絡視頻會見系統,增強了服刑勞教人員接受教育改造的主動性;以社會用工需求為導向,開辦勞動技能培訓班66個專業157個班次,提高了服刑勞教人員回歸后的謀生能力。二是建立起咨詢、對接、關愛一體化的安置幫教模式。將職業介紹機構、就業指導中心和勞動力就業市場辦進獄所,已有316名服刑勞教人員在出獄所前簽訂了就業意向;組織區市司法局到獄所內現場接管刑釋解教人員,實施無縫對接;通過聯合有關部門,實施親情幫教,社會關愛,全市現有9275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率和幫教率均達95%以上。三是建立起思想、就業、生活一體化的救助幫扶模式。建立了刑釋解教人員思想、生活、就業信息系統,務農、就學、就業、救助、幫扶等多渠道安置體系和過渡性安置實體、基地112個,重新犯罪率降為1.44%,逐步實現“出來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業有人扶、困難有人幫”的工作目標。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綜治委和司法部充分肯定,并向全國推廣。
(三)以提高監外執行罪犯控制管理能力為目標,大力加強社區服刑人員矯治工作規范化建設。社區矯正是將被判處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五類外執犯放在社區內進行教育矯治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方式。全市現有社區矯正對象3839 名,工作中,一是構建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組織領導體系。成立了市、區市、鎮街、社區四級矯正組織網絡,組建了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為主體的專業人員、社區輔助人員和社會志愿者專群結合的矯正工作隊伍,制定了一系列指導性文件,為社區矯正工作規范開展提供了保障。二是構建各司其職、銜接緊密的矯正工作體系。開展了“社區矯正規范管理年”活動,嚴格落實人格調查、判后交接、出獄銜接、異地托管、危險評估、心理矯治、分級處遇和公益勞動等制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三是構建內外結合、優勢互補的安置幫教體系。積極開展各種幫教活動,實施相關幫扶政策,引導促進就業,建立法制教育、公益勞動、心理矯治和過渡性安置“四大基地”190個,提高了教育矯治的實效性。
(四)以創建“法治區市”為目標,大力推進“五五”普法工作。制定了開展法治區市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和考核體系,將創建任務分解到40多個部門和單位,形成了“黨委領導、人大監督、司法行政部門具體協調、各職能部門分別負責”的創建工作格局。不斷深化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法律六進”活動,普遍開展“全民全運 ? 法治同行”、“學法守法?健康成長”法治教育主題實踐活動,新建一批農民工法制學校、建筑工地法律課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扎實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率達62.6%。政府依法行政、企業依法經營、公民依法維權的意識逐步增強。
(五)以服務“三保”為目標,大力提升法律服務水平。努力在服務上有新作為,挑選50名法律人才,組建了“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戰略法律顧問團,還分別建立新農村建設送法服務團、青年就業創業法律服務團、縣域經濟重大項目法律服務團,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參與高新區、董家口港區、膠州灣產業基地等重大經濟建設項目130項,辦理法律服務事項13.2萬件;努力在服務社會穩定上有新作為,嚴格落實律師信訪部門值班制度,主動為企業化解金融危機影響提供法律支持,積極參與拆遷改造、企業工資拖欠、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較好地發揮了法律服務的矛盾糾紛預防功能和化解優勢;努力在服務改善民生上有新作為,實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讓更多地困難群眾享有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護,新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點93個,形成了“一鎮一站、一村一員、一戶一卡”法律援助網絡體系,法律援助受援面和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實現了“應援盡援”。年內辦理援助案件3621件。
(六)以規范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行為目標,大力加強行業監管能力建設。注重引導自我管理,建立健全了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構建起行政監督指導、協會行業管理、法律服務機構自我規范的“三結合”管理體系;注重加強誠信教育,以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為抓手,堅持抓黨風、促行風、強作風,扎實開展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建立健全了誠信建設制度和保障措施,實現了黨組織在法律服務行業的全覆蓋;注重完善社會監督,嚴格落實執業公示、投訴查處等制度,聘請了法律服務社會監督員,建立完善了內外結合的監督網絡,法律服務投訴量同比降低19%。
三、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是整體工作發展還不平衡,創新發展的意識還不強,服務還不到位;二是法制宣傳教育的手段和方式比較單一,缺乏針對性、實效性;三是個別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機關干部執法不規范、行政不作為,少數法律服務工作者存在誠信缺失,為民服務意識淡薄的問題。下一步,我局將按照“抓黨風、促行風、強作風”的總體要求,改進我們的工作,進一步嚴格隊伍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嚴密工作措施,加強教育培訓,強化誠信建設,夯實基層工作,切實提高執法、執業、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司法行政工作服務經濟社會和廣大群眾的各項職能。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