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南分局 潘 杰
2013年1月1日起,《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正式實行。根據新規,違反交通信號燈的記分值,從原先的3分增為6分,闖黃燈也在違規范疇。新規的出臺,引起了廣大社會民眾的普遍關注和熱議。據有關調查,城市道路上的交通安全事故,25-30%是在道路交叉路口發生的。因此,為了維持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統一科學設置燈控系統,改進和完善交通信號燈提醒方式勢在必行。
一、主要問題
(一)新交規處罰嚴厲,黃燈被視為紅燈,增加交通隱患
新交規實施后,闖兩次紅燈或黃燈即計滿12分,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駕駛證,駕駛員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并接受考試。新交規處罰嚴厲,對駕駛員形成警示作用。駕駛員對于黃燈的通行規則,遠不如紅、綠燈來得那樣明確。而交警部門對于黃燈時車輛通行的執法標準,主要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第三十八條規定,即“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此外,一般情況下,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否則交警可以車輛闖黃燈為由,對駕駛員處以罰款和扣分。從客觀上講,新規出臺后,在規范駕駛行為、減少交通違規事件、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從實踐層面看,執行新規后,許多司機視黃燈為紅燈,遇黃燈或緊急剎車,導致后車來不及操作,追尾事件頻發;或加速沖線,增加危險事故幾率,徒增安全隱患。
(二)設置差異,增加判斷反應難度,有礙車流通行
目前,青島市交通信號燈時間間隔設置不一,特別是起著重要轉換和提醒作用的黃燈,顯示模式和間隔設置差別很大,有的路口黃燈采取倒計時讀秒方式,有的采取僅顯示黃燈而不顯示秒數方式,有的采取綠燈閃爍而后變換黃燈模式,有的直接從綠燈變為紅燈(如閩江路與徐州路口),等等。這些交通信號燈設置模式不統一、不規范,給駕駛員觀燈行車造成困難,極易引起判斷和反應失誤,輕則延遲反應和操作,重則出現闖黃燈或交通事故等違規行為,阻礙車流順暢通行。
二、有關建議
(一)統一規范設置交通信號燈顯示模式和時間間隔
采用倒計時讀秒的燈控系統,給人感覺直觀明了。目前,南京市創新交通管理,對交通信號燈基本都安裝了倒計時牌。建議我市借鑒南京市做法,統一規范設置倒計時讀秒燈控系統,統一倒計時設置模式,統一黃燈間隔秒數,讓駕駛員對路口黃燈顯示模式和間隔秒數有清晰明了的認識和反應。如果不具備讀秒的信號燈,采取3秒的“黃閃”來實現紅變綠或綠變紅。這樣,在全市實行黃燈3秒的統一提醒方式,更好地保證新交規的順利實施,從而確保交通秩序和安全。
(二)逐步采用電子智能信號燈管理模式
隨著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建設的推進,建議我市有關部門對城市主干道路路口的實時流量進行綜合研究,進一步探索通過實時流量,進行智能化調整信號燈的科學性、可行性,不斷改造和升級現有燈控系統,繼續擴大電子智能信號燈的實施范圍,實施多時段、變周期、靈活配時的燈控系統,合理應對不同時段交通量變化,加快路口車輛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緩解交通壓力。
總之,交通信號燈是調整交叉路口或路段的人、車交通流,規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近年來,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在加大交通安全設施投入、加強交通安全智能管理等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也有效改善了青島的交通安全狀況。希望今后一段時期,有關部門能繼續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交通信號燈控制系統,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為全市市民打造優良的城市交通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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