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青島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服務全市工作大局,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系,大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充分發揮宗教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為青島率先全面建成較高水平小康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會議和全國、全省民委主任會議、宗教局長會議精神
1.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會議,全國城市民族工作會議和全國、全省民委主任會議、宗教局長會議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做好即將召開的全國、全省宗教工作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和全市宗教工作會議的籌備工作。
二、開展好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和創建活動
2.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好第16次“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運用“互聯網+”手段,學習宣傳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會議和全國城市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積極爭取把民族政策法規納入青島干部網絡學院培訓內容。
3.扎實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鄉鎮、進清真寺”活動。評選命名一批全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單位。
三、大力促進少數民族經濟社會事業發展
4.推動做好民品政策落實。會同各有關部門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資金管理。組織我市民品企業開展交流合作。引導民品企業回報社會,開展援疆、援藏和公益慈善活動。
5.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組織做好穆斯林群眾牛羊肉價格補貼發放工作。
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6.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開展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專題調研。起草我市《關于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學習有關省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先進經驗。搭建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平臺。
7.做好民族關系調處工作。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糾紛的調處機制,妥善化解和依法處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
8.協助做好在青新疆內高班和西藏中職班工作,及時傾聽學生意見和訴求,協調有關部門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9.發揮好民族社團作用。指導民族社團廣泛開展聯系交友等活動,密切聯系服務外來少數民族群眾。
五、努力提高宗教事務規范化管理水平
10.深化兩個專項工作。扎實推進宗教教職人員備案和主要教職任職備案工作,加強后續管理,解決存在問題。深入貫徹落實《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全面提高場所自我管理水平。
11.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和大型宗教活動管理。以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為重點,嚴格落實安全、維穩責任和各項監管措施,及時排查整治各類安全、穩定隱患,確保宗教領域安全穩定。穩妥處理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糾紛。
12.做好全市宗教活動場所及教職人員信息錄入和核查工作。
六、推動解決宗教領域突出問題
13. 以“去商業化”為重點,深化佛道教專項治理工作。繼續開展制止和處理亂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工作,持續做好整治違法違規設立功德箱等借教斂財問題專項工作。
14. 做好伊斯蘭教工作。指導市伊協規范管理,強化服務,深入開展解經工作。
15.進一步夯實天主教獨立自主自辦的基礎,維護天主教領域和諧穩定。
16.做好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設聚會點工作。
17.做好抵御境外宗教滲透工作。
18.加強網絡宗教事務管理。貫徹中央六部委《關于加強網絡宗教事務管理的意見》精神,建立工作機制,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19.做好民間信仰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局關于做好民間信仰工作的意見》,做好工作調研,加強工作探索,依法管理和規范民間信仰活動場所及各項活動。
七、著力推動宗教界發揮積極作用
20. 以“規范”為主題,鞏固和深化和諧宗教活動場所創建活動。指導各宗教團體和各宗教活動場所完善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推動解決場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省局部署,推動落實各教《宗教教職人員行為規范》。
21.開展“宗教政策法規學習宣傳月”活動。引導宗教界愛國守法、服從政府依法管理、依法依規開展宗教活動。
22.扎實推進宗教公益慈善工作。開展好第五個“宗教慈善周”活動。創新宗教公益慈善活動平臺,將宗教界從事慈善活動的重點放在精準扶貧和養老上。組織宗教團體為我局對口幫扶村捐建飲用水設施。
23.加強宗教團體自身建設。支持佛教弘法講經。指導市佛協和湛山寺,加強湛山佛學院規范化建設,提高辦學水平,做好佛學院搬遷及學僧畢業、招生工作。指導市佛教協會做好湛山寺方丈升座各項籌備工作。指導市佛教協會、市北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做好觀音寺(于姑庵)登記備案及開光工作。支持道教玄門講經論道。指導市道教協會和太清宮,成立“中國嶗山道樂團”、“中國(嶗山)道家書畫院”,組建“中國嶗山道教武術隊”,打造嶗山太清宮勝景之一“太清曉月”。支持伊協開展解經和講新“臥爾茲”,做好清真寺管理工作。指導和支持天主教界深入開展民主辦教工作,落實各項制度。支持基督教界加強神學思想建設,指導市基督教兩會成立“基督教中國化、齊魯化”講道團,深入十區市宗教活動場所巡回講道。指導市基督教兩會舉辦慕道班。舉辦天主教、基督教教職人員和信徒骨干培訓班。
24.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宗教文化交流。指導宗教界繼續開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活動。引導各宗教團體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積極開展對外宗教文化交流。
25.做好房產工作。指導各宗教團體做好房產工作。指導湛山寺做好寺院整體規劃。協助有關部門積極推進第二回民墓地選址、建設工作。
八、著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26.繼續辦好全市民族宗教系統依法行政暨信息員培訓班。積極組織民族宗教干部參加各類培訓。協助市委統戰部辦好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訓班。
27.做好“七五”普法規劃和法制宣傳工作。以《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和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等為重點,結合“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宗教政策法規學習宣傳月”活動,大力宣傳民族宗教政策法規。
28.堅持依法行政。按市政府部署,進一步梳理行政審批事項。加強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和事后監管。做好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工作。
九、進一步加強機關建設
29. 全面加強黨建工作。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鞏固和拓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深化黨風廉政建設。不斷改進思想和工作作風,以嚴的精神和實的要求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30.大力加強隊伍建設,樹立“一流、規范、扎實、細致、誠實”的工作理念,建立科學順暢的管理機制,形成爭先創優的工作氛圍,全面提高服務大局、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推進“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和諧型”機關建設。建立微信學習圈,推薦學習書目,舉辦“雙周講壇”,加強機關干部學習交流。組織開展積極向上的文體活動。做好第一書記和黨建聯絡員工作。
31.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完善《青島市民族宗教局信息工作統計考評辦法(試行)》,確保信息工作在全國計劃單列市和全省名列前茅。建立“青島市民族宗教網”,打造全省一流民族宗教工作網站。
32.加強督查工作。建立對局黨組重要決策和局重點工作目標落實情況雙月督查制度及財務管理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落實。根據黨組決定開展專項工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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