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進展
(一)社會綜合救助水平得到新提升
1.實施新的醫療救助。今年1月1日起全面貫徹實施新的醫療救助制度,各區(市)全部出臺了貫徹意見,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居民實現了“應救盡救”。截至6月底,全市共醫療救助困難居民61192人,“一站式”即時結算困難居民醫療救助資金8399萬元;臨時救助困難居民11010戶,發放臨時救助金2722萬元,其中因病致貧申請臨時救助10196戶、發放臨時救助金2487萬元。2.提高城鄉低保標準。自今年4月1日起,全市統一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65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70元;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0440元提高到1164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5220元提高到5820元。截至6月底,我市共保障城鄉低保對象8.7萬戶、13.5萬人,發放低保資金4.2億元。
(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獲得新發展
1.完善兩項政策創制。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出臺了《青島市促進醫養結合服務發展若干政策》,我市被民政部、國家衛計委批準為首批全國醫養結合試點單位。起草了養老服務發展意見,目前已經征求完各有關單位的意見,待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后下發。上半年新增養老床位1012張。2.為老服務市辦實事取得階段性進展。會同市財政局下發了社區小型養老機構建設指導文件。截至6月底,3處已建成運營,3處已裝修完工并正在辦理登記手續,19處正在裝修改造,5處正在選址。制訂了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實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見。3. 學習貫徹《慈善法》。6月舉辦了“‘慈善法’的誕生與展望”專題講座,開展了集中學習宣傳周活動;制訂完善了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4.落實社會福利相關政策。一是完善重度殘疾人福利制度,出臺了《關于完善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二是做好體檢補助金發放工作,為27.5萬8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4287多萬元。
(三)基層社會管理服務取得新突破
1.社區居委會減負增效扎實推進。出臺了《青島市城市社區服務居民使用社區居委會印章清單和負面清單》,確定了15類必須用印事項和21項不予辦理事項;開展了社區居委會減負工作督查,各類組織無序進入社區的狀況得到了有效清理和遏制。我市的做法被民政部以參閱件形式在全國轉發推廣。2.完成“中國社區治理創新成果”申報工作。指導市北區開展了“互聯網”+社區建設試點,“互聯社區”治理服務新模式作為我省唯一項目獲選“2015年度中國社區治理十大創新成果”。3.穩步推進城鄉社區協商民主。起草《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民主的實施意見》,目前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待市委全面深改小組研究通過后以市委、市政府兩辦名義正式印發實施;在全市選擇了25個村(社區)開展了城鄉社區協商試點工作。4.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起草《關于加快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法制辦合法性審查通過,待市政府常務會、市委深改小組研究通過后,以市委、市政府辦公廳名義正式印發實施。5.社會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一是加大了政策創制力度。聯合組織部、人社局等18部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和《青島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 建立各部門共同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運行機制和工作格局,以上文件和規劃被民政部以參閱件形式在全國轉發推廣。二是組織開展第二屆和諧使者評選活動。經專家評審,推薦25名同志參加齊魯和諧使者的評審,入選19名,列全省前列。
(四)專項社會事務工作開創新局面
1.殯葬工作扎實有效。一是圓滿完成了春節和清明祭掃服務保障工作。二是印發了《青島市殯葬設施發展規劃2016-2025》。三是完成春季海葬工作,716名逝者回歸自然,同時省民政廳推廣我市做法,建立了覆蓋全省的海葬報名系統。四是認真落實殯葬惠民政策。截至6月底,全市殯儀館共為3.1萬多逝者家屬免除基本喪葬費3500多萬元。2.規范婚姻登記和收養工作。一是規范婚姻登記管理。截至6月底,全市辦理結婚登記30050對,離婚登記9298對,工作總量48506件。3A級婚姻登記機關達標到8處。二是加強收養登記管理。組織修改《青島市棄嬰管理辦法》;截至6月底,辦結收養登記36件。3.加大流浪乞討救助工作力度。春節前后、清明節、“五一”等重大節慶期間集中開展救助行動。截至6月底,共救助各類受助人員5292人次,護送返鄉34人。目前,供養長期滯留智障、精神病等失能人員224人。持續開展“流浪孩子回校園”專項行動。4.啟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組織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研究起草《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青島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等配套文件,并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
(五)雙擁優撫安置工作邁上新臺階
1.雙擁工作。一是推進軍地互辦實事項目。組織召開了2016年度軍地聯席辦公會議,確定軍地互辦實事項目30件。截至6月底,已完成13件,完成率43%。二是做好節日雙擁慰問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義發出了《致駐青部隊全體官兵和優撫對象慰問信》,以市雙擁領導小組名義召開了2016年春節省擁軍優屬慰問活動暨青島市迎新春軍政座談會。三是做好雙擁先進表彰推薦工作,完成了全國、省雙擁模范城、模范單位和個人的選拔審核和推薦上報工作,西海岸新區管委作為全省唯一一個全國雙擁模范單位被推薦至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四是積極開展專項擁軍活動,代表市委、市政府走訪慰問了近30戶執行遠航任務部隊官兵家屬;專程對駐朝連島部隊進行調研慰問;協調體育局制定了朝連島部隊體育健身路徑的建設方案,并擬于“八一”前建設完畢。2.優撫安置工作。一是組織指導全市陵園清明節祭掃烈士服務保障工作,共接待各級機關、團體、部隊和企事業單位617個、14.6萬人開展紀念活動。二是建立優撫對象信息數據定期比對核查制度,確保優撫對象審批程序、檔案材料、數據信息完整和真實,杜絕損害國家利益和優撫對象利益的行為發生。三是擴大享受有線電視年費減收優惠的優撫對象范圍。從3月21日起,將我市享受有線電視年費優惠的2.2萬名優撫對象擴大至4.8萬人,使2.6名優撫對象受益。四是完成了對全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住房情況的調研工作,擬制了《青島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五是做好孤老殘障優撫對象供養工作。全市2950名孤老殘障優撫對象享受社會化供養服務。六是完成退役士兵的接收、審檔工作,建立電子數據庫。截至6月底,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3721人;為4567人發放自謀職業金與生活補助費6300萬元。六是積極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組織320多名退役士兵參加技能培訓。七是做好軍供保障工作,上半年共完成軍供保障服務5批次530人次。
(六)老齡工作穩步推進
1.積極推進政策研究統計工作。起草并修改《青島市“十三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在全市啟動開展老齡工作調查研究提升年活動;完成了《山東省老齡統計表》的填報工作,進行青島市老年人口信息統計。2.強化老年維權工作。一是積極推進5月1日實施的60-64周歲老年人半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工作,全市50余萬老年人受益。二是代市政府草擬了《青島市優待老年人規定》修訂稿。三是在全市開展了老年公益維權示范站第二周期創建工作,我市老年維權工作和示范站創建工作經驗在全省老年維權工作座談會上進行了交流發言。3.全面開展老年文化活動。一是深入開展“敬老文明號”創建活動,部署“雙關愛”活動,發動社會各界爭創“敬老文明號”;組織評選2016年度80個青島市“敬老文明號”,對以往命名的299個青島市“敬老文明號”單位進行全面復核。二是在全市組織開展了“青島老人·2016”先進典型人物推選活動,推薦青島老人先進典型人物89個;啟動了2016年度青島市孝親敬老先進典型人物推選活動,評選青島市“十大孝星”。三是表彰獎勵了 “愛心陪伴之星十佳個人”、“愛心陪伴之星十佳團隊”、“愛心陪伴十佳快樂老人”等七個項目,同時在10個區市正式成立了“愛心陪伴”區市志愿者聯盟。截至目前,“愛心陪伴空巢老人”活動注冊志愿者團隊162個,注冊志愿者13780人,建成志愿者活動基地108處,直接和間接陪伴“空巢老人”累計10112人。
(七)社會組織改革管理取得新進展
1.社會組織登記“三證合一”“一證一碼”制度改革穩步推進。自3月15日起,在全市正式啟動社會組織登記“三證合一”“一證一碼”制度改革。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完成233家新成立社會組織的賦碼頒證和3454家存量社會組織的賦碼換證工作。2.社會組織發展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共爭取3個項目列入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支持資金120萬元。3.社會組織監管水平進一步提高。在全市社會組織中深入開展行業協會自律與誠信創建活動、民辦非企業單位塑造品牌與服務社會活動,加強社會組織誠信體系建設。從3月份起,在全市開展2015年度社會組織年檢工作。到目前為止,市級共年檢社會組織1644家。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養老工作。養老服務社會化、市場化程度有待提高,社會力量自愿投身養老市場的熱情有待發掘,新增床位建設難度較大;社區小型養老機構建設各區市進度不平衡;養老資源分配不平衡,居家養老服務供需渠道不暢通,服務群體有待拓寬;農村養老服務資源少,農村老年人消費能力低,農村養老服務水平亟待提高;養老服務隊伍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等。
(二)社會組織工作。改革創新的力度與國內先進城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社會組織管理信息化水平較低。
(三)社會救助。基層社會救助工作量大面廣,現有經辦力量與救助業務發展趨勢的需要仍有差距,基層社會救助力量有待加強。
(四)優撫安置。一是優撫政策體系尚不健全,目前的優撫保障政策體系還不夠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優撫與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的關系。二是“兩參人員”政策尚不規范,“兩參”人員攀比、群訪現象較為嚴重,所提訴求沒有政策依據,難以解決。三是金融、供電系統等央屬、省屬企業拒收退役士兵問題突出,不僅導致退役士兵利益受損,當地民政部門還要頻繁做大量的請示、協商、安撫等工作,有的甚至長期無法解決。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社會救助工作。繼續貫徹落實新的醫療救助政策,做好政策指導和答疑等相關工作。指導各區(市)進一步抓好低保規范化建設。
(二)養老服務和社會福利工作。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實施方案確定后在全市部署實施;養老服務業發展意見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后盡快下發實施;完成新增4000張養老床位建設任務;8月,在全市開展社區小型養老機構現場督查,確保年底前全部建成運營;舉辦養老機構院長、護理人員骨干、養老服務管理人員培訓班,計劃培訓500人次;推進《慈善法》的學習貫徹,指導落實各項措施;做好公益金結算評估工作,協調出臺《青島市福彩公益金管理辦法》。
(三)基層政權和社會工作。1.組織開展村(居)換屆工作的調研。完成我市第十一屆換屆工作情況分析的調研報告,為下一屆換屆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2.制定《社區服務設施服務管理規范測評標準》,定期檢查各區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使用管理情況,促進社區服務設施規范化管理制度化、常態化。3.抓好社區治理模式的試驗創新。指導黃島區、市北區做好“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檢查驗收工作。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逐步構建以社區為平臺、社區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社區志愿者為依托的“四社聯動”機制,實現社區建設、社區社會組織建設、社區社會工作、社區志愿服務互惠融合、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新格局。4. 組織開展第二屆青島和諧使者表彰宣傳活動。加強對和諧使者的培訓和先進事跡的宣傳,發揮其引領帶動作用,不斷擴大社會工作影響力;協調財政部門制定《青島市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實施辦法》,為實施市級層面政府購買社工服務創造政策環境。
(四)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1.結合“八一”建軍節,組織開展“菜籃子”擁軍、科技擁軍和走訪慰問駐青部隊機關、基層部隊等活動;組織開展評選島城好軍嫂、兵媽媽活動,組織做好慶“八一”軍政系列活動。2.調研起草《青島市軍人優待撫恤辦法》;出臺《青島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做好“八一”期間擁軍優屬工作和9月30日的烈士公祭日相關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做好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調整工作。3.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及時下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確保“八一”前發放到位;確定軍供站房屋改造裝修項目,做好基建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同時出臺我市軍供應急應戰保障預案。
(五)老齡工作。加快出臺《青島市“十三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修訂青島市優待老年人規定;繼續推進山東省老年公益示范站第二周期創建工作;會同青島市廣播電視臺推出“青島老人·2016”系列專題片公益展播。
(六)社會組織工作。根據全省統一部署,開展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工作;繼續推行社會組織登記“三證合一”“一證一碼”制度改革,爭取年內基本完成存量社會組織統一賦碼和登記證書換發工作;推進“市—區(市)—鎮(街道)”三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計劃年底建立市、區(市)、鎮(街道)三級社會組織培育孵化機構不少于30個;編制公布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資質的社會組織名錄,組織開展政府購買社會組織公益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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