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促進我市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和優化配置,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使用效率,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起草了《青島市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管理暫行辦法》。
一、辦法主要內容
(一)強化開放共享。強調以共享為原則、使用市級財政資金出資購置、建設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單臺套原值在50萬元以上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均應對社會開放。鼓勵以其他資金出資購置、建設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
(二)堅持資源統籌。盤活存量,依托青島市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平臺,充分挖掘現有科研設施與儀器的潛力,實現科研設施與儀器配置、管理、服務的全鏈條有機銜接,促進利用效率最大化。調控增量,合理布局新增科研設施與儀器,對使用市級財政資金出資購置、新建單臺(套)價值在100萬元及以上的科研儀器與設施,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其必要性進行評議,以開放共享推動解決重復購置和閑置浪費的問題。
二、政策執行實施情況
(一)入網情況。政策實施期內,共入網儀器共375臺套,其中單臺套原值50萬元以上146臺套,單臺套原值20-50萬元162臺套,原值20萬元以下62臺套,其他5臺套。
(二)開展聯合評議事項。組織對“青島高端軸承研究院青島示范基地三期項目”擬購價值100萬元以上的19臺儀器設備進行了查重,邀請市財政局 、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海洋發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相關人員參會,對19臺儀器設備購置的必要性、合理性情況進行評議。
(三)開放共享有關情況。根據省大儀平臺有關統計,政策實施期內,我市多家大型科學儀器為膠東經濟圈和黃河流域14個地市的多家科技型企業,提供預約儀器共享服務2000余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數字化管理水平。根據省科技廳大儀共享管理工作要求,梳理設備資源,運用物聯網技術和數字化手段,對使用各類財政資金3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集中安裝物聯網傳感器,推動大型科技儀器和中試裝置科學管理、高效使用。
(二)推進跨區域大儀開放共享。積極對接省內外高水平創新平臺和大儀開放共享平臺,結合海洋大市場建設,匯聚更多創新資源,同時進一步細化大儀分類,完善大儀共享平臺展示、對接等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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