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首先,介紹一下申報對象。根據《青島市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管理辦法》,賦能中心是指由行業龍頭骨干企業、數字經濟相關企業等獨自成立,或聯合具有相關賦能實力的智庫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共同成立的,圍繞全市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需要,為我市企業提供數字化診斷咨詢服務、轉型生態產品設計、行業解決方案編制等服務的組織。
對于聯合申報賦能中心的,申報單位與聯合申報單位需簽訂賦能中心聯合建設運營協議,應明確雙方在實施數字化轉型賦能服務中的責任、義務及利益分配機制等。申報主體應在賦能中心建設中起主導作用,對賦能中心建設及企業服務承擔主要責任。
2.賦能中心申報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對賦能領域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服務的能力,具有與賦能行業緊密相關的診斷服務、技術攻關和產品開發能力,研究開發經費充足,服務團隊專業,能夠為企業制定切合實際的個性化數字化改造方案,并跟蹤指導企業逐步開展數字化轉型。
(二)具有較強的產業帶動能力,能夠向賦能產業鏈上的企業開放共享專業化平臺、開發工具、工程化研究設施體系等資源,為賦能企業提供專業化培訓、技術支持和產品服務。
(三)具有較強的數字化轉型技術攻關能力,能夠積極推動解決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及新業態、新模式培育過程中出現的關鍵問題。
(四)具有提供數字化轉型智庫支撐服務的能力,能夠為企業提供轉型咨詢、轉型報告及規劃編制、轉型風險評估、仿真試驗和產業組織管理促進等服務。
(五)具有良好的產學研用合作基礎、較強的市場化運作能力和推進數字化轉型創新成果產業化的整合能力。
(六)提交的申請認定材料和評價材料應真實可靠,并作出真實性承諾。
(七)符合國家、省、市其他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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