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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劃》是首次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框架下編制完成的,既考慮了交通促進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提供高品質的交通出行服務要求,同時,又強調了底線約束,實現交通與生態、農業、城鎮空間的耦合協調。體現土地集約利用、綠色低碳發展、智慧交通等高質量發展要求。
首先,強化交通系統與土地使用的協調。按照軌道交通引領城市發展的理念,大力推進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發展模式(TOD),促進樞紐區域人口和產業聚集,方便居民出行,提高土地集約化利用。通過交通樞紐集聚高端要素資源,推動臨港產業、臨空經濟、站城融合發展,形成以交通樞紐帶動城市和產業發展的新模式。
其次,以綠色低碳引領可持續發展。完善鐵路與港口的銜接,提高鐵路貨運集疏港比重,推進綜合交通運輸結構優化。大力發展集約化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在機動化出行比例占比在60%以上,軌道交通在公共交通占比60%以上。
此外,聚焦智慧交通發展。以科技發展為手段,以信息化建設為平臺,以整合集聚和開放共享為重點,面向未來構建“車、路、云”協同運作的智慧交通管理與服務體系,積極引導低空交通等新興交通模式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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