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政策解讀
一、政策出臺背景
2023年4月我市獲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成為全國第二批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城市。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同意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的函》(建金函〔2023〕26號)要求,我市出臺了《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將我市靈活就業人員群體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范圍,使靈活就業人員群體更好享受政策紅利。
二、試點政策依據
我市《試點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同意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的函》(建金函〔2023〕2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關于印發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政策措施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3〕11號)文件精神,結合靈活就業人員自身特點及實際需求,建立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方案》已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審閱同意,并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三、試點目標
此次試點工作,通過優化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將靈活就業人員群體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探索使用住房公積金解決好靈活就業人員住房難問題,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提高靈活就業人員在城市發展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試點主要內容
(一)建立靈活繳存機制,擴大制度保障面。一是繳存范圍更加擴大。試點將達到法定就業年齡,以非全日制、個體經營、新業態等方式靈活就業的人員均納入住房公積金自愿繳存范圍,重點強化對高校畢業生、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保障力度,助力我市“引才留才”,打造新時代人才集聚高地。二是繳存方式更加靈活。試點根據靈活就業人員工作自由、收入靈活的特點,為靈活就業人員確定繳存金額上下限,支持靈活就業人員在規定范圍內自主確定和調整繳存金額,允許根據自身情況靈活選擇按月或按季繳存,并采用繳存協議的方式明確權利義務。三是退出和轉換更加自由。支持靈活就業人員在無公積金貸款的情況下自由退出并全額提取,如靈活就業人員就業成為在職職工,支持其在靈活就業人員專戶和單位職工賬戶之間進行靈活轉換。
(二)創新推出優惠舉措,增強政策吸引力。試點在保障靈活就業人員與在職職工享有同等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權益的基礎上,創新性推出了多項優惠政策舉措。一是首次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繳存人,可于年度結息時在國家規定的利率基礎上上浮0.5個百分點作為繳存補貼,補貼期限為五年。二是靈活就業人員連續正常繳存滿2年的,可貸額上浮10%,最高不超過我市規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三是與租賃企業合作使用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房租,為繳存人爭取免押金、減租金等優惠待遇。四是支持來青高校畢業生將住房補貼、租賃補貼等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參與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計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協同團市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推出“青年優居計劃”,打造“一站式、全鏈條、全周期”的青年住房服務體系。
(三)加大風險防控力度,提高資金安全性。一是核查繳存使用信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對靈活就業人員賬戶設立、貸款等情況進行核查,防止“一人多繳、一人多貸”。二是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將靈活就業人員繳存、貸款償還等情況納入信用評價管理,依托信用評級結果,強化住房公積金業務管控,探索在社會相關領域應用住房公積金信用信息。三是嚴控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通過細化完善申貸標準、加強貸款業務全流程管理,防范貸款逾期風險。四是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監測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等指標,做好流動性風險分析及應急預案。
五、辦事服務
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業務從開戶、繳存、使用到退出,實現了“一網通辦、全程網辦”。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青島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青島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智慧網廳、“愛山東”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含“愛山東”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小程序)等渠道線上辦理,也可到各區(市)住房公積金營業大廳現場辦理。
政策咨詢部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研究處
咨詢電話:0532-82873986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