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關于推進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解讀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國家、省對推進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進行了頂層設計和系統性安排,我市立足實際,加快落實,取得了一定進展,初步建成了以區(市)快遞園區為中心、鎮街快遞共配中心為集散、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為支撐的三級寄遞物流體系。為進一步鞏固深化我市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運營,更好滿足農村地區生產生活和消費升級需求,市郵政管理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和區(市)政府,結合前期工作推進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實際需求,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依據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21〕29號)、中央財辦等部門《關于推動農村流通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中財辦發〔2023〕7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1〕132號)、《關于印發山東省加快郵政快遞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的通知》(魯政辦字〔2023〕143號)等文件。
三、出臺目的
為加快建成以區(市)快遞園區為中心、鎮街快遞共配中心為集散、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為支撐,點網相連、雙向互通、高效便捷、運行穩定的農村寄遞物流體系。
四、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提出2024年底前,各相關區(市)快遞園區、鎮街快遞共配中心實現全覆蓋,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建制村覆蓋率達到100%。
第二部分為主要任務。圍繞推進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提出了6項主要任務,包括推進區(市)快遞園區建設運營;推進鎮街快遞共配中心建設運營;推進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建設運營;推進農村寄遞物流與農村電商、交通運輸、供銷、商貿流通等融合發展;暢通農產品上行寄遞渠道;深化農村寄遞領域“放管服”改革。
第三部分為組織保障。強調從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資金保障、強化督導考核等三個方面推動《實施意見》實施,保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政策執行(解釋)處室: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
聯系電話:0532-6886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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