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市屬企業主責主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5年5月22日起施行。為持續加強和規范市屬企業主責主業管理,推進我市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6月27日,市國資委分管領導主持召開《辦法》政策說明會,19戶市屬企業27位有關負責同志參會。
會議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市國資委規劃發展處相關負責同志對《辦法》進行了政策說明,進一步明確了市屬企業職責任務,從提高核定標準、嚴格核定程序、加強日常監管、嚴肅追責問責等方面的具體規定進行了細化解讀,并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第二階段,對主責主業發展有關工作進行部署要求,市屬企業要聚焦主責主業夯實發展基礎,加強主責主業與戰略規劃、投資計劃聯動,以“高質量項目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為指引,緊緊圍繞構建全市“10+1”創新型產業體系等重點任務要求,始終將著力點放在向全市重點產業集中,向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建設和公益性領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的“三個集中”上,謀劃推動示范性強、引領性好、帶動力廣的產業項目,尤其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提升市屬企業對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支撐作用。
市國資委將以《辦法》為具體抓手,進一步推動市屬企業主責主業管理工作走深走實,細化主責主業管理配套落實措施,圍繞優化市屬企業結構布局和專業化經營目標,全面梳理核定市屬企業主責、市屬企業主業及培育業務;圍繞提升國有經濟整體功能,統籌推進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強化動態監測與精準監管,深化責任落實與考核評價,確保主責主業管理要求落地見效,發揮國有企業骨干帶頭作用、履行國有企業擔當使命,為青島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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