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為了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策和市委、市政府及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管委相關部署,進一步加大青島自貿片區·青島中德生態園(以下統稱“園區”)對德語區國家招商引資力度,提升片區吸引力,修訂《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青島中德生態園對德招商政策》。
二、起草過程
青島自貿片區根據中德政府簽署的《關于共同支持建立中德生態園的諒解備忘錄》有關要求,以及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2025穩外資行動方案》中提出的“針對我主要投資來源地不同特點,研究制定差異化引資目標和策略”等部署,有必要進一步提升對德招商政策的吸引力和針對性,為此在片區原對德政策基礎上,參考《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指導,結合青島自貿片區實際情況,并在修訂政策過程中,充分征求有關部門及單位意見建議,通過修改完善,經工委會研究同意,修訂本政策。
三、主要內容
政策共十條,包含落戶、外資到賬、運營、總部、引薦、資金等六部分,主要包括:
1.在企業落戶方面。支持企業在園區內租賃、購買與自建載體,根據情況給予開辦支持、相應比例支持。
2.在外資到賬獎勵方面。支持企業注冊資本金到賬,并根據到賬情況給予獎勵。
3.在企業運營方面。鼓勵企業加大研發及新設備的投入,并根據研發及新設備投入費用情況給予獎勵。
4.在總部方面。鼓勵企業設立地區總部,對提升能級和新增功能等給予獎勵。
5.在引薦項目方面。根據被引薦企業實際投向生產經營的外資使用額給予引薦獎勵。
6.在支持擴產、研發與技改等方面。為向青島自貿片區內銀行申請貸款用于擴產、研發與技改等的企業,給予貸款利息支持。
四、執行期限
1.本政策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有效期三年,由投資促進三部負責解釋。2025年4月11日至8月1日期間,符合本政策的,參照本政策執行。
2.本政策條款與青島市、片區其他產業政策或項目簽署的投資合作協議重復時,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
五、咨詢電話
青島中德生態園管委投資促進三部0532-8698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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