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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發揮自貿試驗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政策優勢,大力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推動產業提質增效,片區研究制定了《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港航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持辦法》(以下簡稱《港航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辦法》)。
二、適用范圍
《港航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辦法》適用于對青島自貿片區區域經濟做出貢獻,無違法失信行為的企業。
三、主要內容
《港航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辦法》共包含十一條內容,從支持企業進行離岸貿易業態創新,支持離岸貿易業務規模化發展,支持倉儲企業拓展生活消費品倉儲、配送、展示業務,支持企業參與AEO認證,支持物流企業參與評級,支持企業創新開展保稅業務,支持建立健全海外倉服務網絡,鼓勵拓展電商合作推廣渠道,鼓勵新型易貨貿易業務發展,支持港航物流數字科技創新,支持發展國際船舶綠色燃料供應等方面,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予以一定獎勵。
四、兌現方式
青島自貿片區航運物流部負責組織實施有關獎勵兌現工作,企業通過即申即享方式申請兌現。
五、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5年1月1日至本辦法發布日期間,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獎勵,參照本辦法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532-86760369/0532-867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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