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打贏碧水保衛戰和藍天保衛戰的部署要求,進一步落實各區(市)改善水環境質量和空氣質量的治理責任,促進全市水環境和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對各區(市)開展水環境和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工作。
下達2025年度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資金3800萬元
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按照“達標是義務、超標要賠付、改善獲補償”的原則,建立了以區(市)級橫向和市、區(市)兩級縱向補償相結合的生態補償機制,將全市66個市控及以上地表水體斷面全部納入監測和考核范圍。
按照《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試行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工作的通知》(青政辦字〔2018〕113號)和各區(市)66個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斷面水質改善情況,市財政下達各區(市)2025年度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資金3800萬元,分別為市北區250萬元、李滄區250萬元、嶗山區367萬元、西海岸新區483萬元、城陽區83萬元、即墨區517萬元、膠州市858萬元、平度市500萬元、萊西市492萬元。補償資金統籌用于轄區內流域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修復等方面,對我市地表水改善提升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下達2025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1540萬元
根據《青島市生態環境局 青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青島市2024年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的通知》(青環發〔2024〕57號)和各區(市)2024年度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情況等,市財政下達各區(市)2025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1540萬元,依據考核結果,各區(市)補償金額依次為市南224萬元、市北107萬元、李滄35萬元、嶗山244萬元、西海岸新區189萬元、城陽157萬元、即墨171萬元、膠州176萬元、平度78萬元、萊西159萬元。補償資金統籌用于本區域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項目,有效推動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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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財政局將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做好各區(市)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季度考核和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月度考核,督促各區(市)提高補償資金使用績效,推動全市生態環境持續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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