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國辦發〔2024〕33號)要求,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按照《財政部 公安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2025年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財庫〔2025〕14號)有關要求,青島市第一時間印發工作方案,并召開全市專題會議,部署推動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
利劍出鞘,全力整治“四類頑疾”
此次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深入貫徹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要求,與我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相結合,直擊政府采購領域反映突出問題,嚴查采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違法違規情形,對于檢查發現的其他違法違規情形也將一并進行處理,以“零容忍”態度凈化市場秩序,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精準施策,穩步推進“七個階段”
此次專項整治時間自2025年6月開始至2026年1月底結束,通過細分篩選名單、開展自查、書面審查、現場檢查、延伸核查、處理處罰、總結報告七個階段,推動專項整治扎實有序開展。此次專項整治將實行代理機構分級分類檢查制度,由市財政局結合在青島市進行工商登記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代理機構執業數據信息,按照《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合理確定代理機構檢查名單。同時,結合投訴舉報線索,聚焦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項目抽取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每家代理機構抽取的項目不少于5個,代理項目不足5個的全部抽取,其中抽取的工程項目不少于2個,不足2個的全部抽取。
強化監管,創新實施“三大舉措”
以“智慧監管”提效能,運用大數據分析、行為預警等數字化手段,聚焦采購關鍵環節,精準篩查疑點線索,以科技信息手段破解政府采購監管難題。以“誠信監管”筑根基,健全政府采購領域誠信管理機制,強化各方主體誠信約束,提高誠信意識。以“協同監管”強合力,加強與市場監管、公安、紀檢等部門的協同聯動,探索構建“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懲戒”的閉環監管機制,持續糾治政府采購領域突出問題。
下一步,青島市將堅持全市“一盤棋”思想,不斷完善“市級統籌、區市聯動、部門協同”的工作機制,扎實推進政府采購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不斷規范全市政府采購活動,持續提升政府采購質效,助力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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