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青島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新出臺的相關政策情況。市財政局二級巡視員陳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李世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徐明、市財政局行政政法處處長侯傳華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人
陳? ?偉?市財政局二級巡視員
李世明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
徐? ?明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
侯傳華?市財政局行政政法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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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救助基金管理運行情況及新出臺的政策情況
?救助社會困難群體一直都是黨委、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財政部門義不容辭的使命擔當。救助基金制度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公民生命安全健康的關愛和救助,對于解決群眾困難、化解社會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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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二級巡視員 陳偉?
2020年《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市財政局會同各有關部門以實際行動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等系列要求,建立了“政府牽頭、部門協同、國企運作”的救助基金管理新模式,通過制度層面、資金層面、協同層面、執行層面全方位的轉變,研究探索出一套適合我市救助基金管理的創新路徑,打造出救助基金管理的“青島模式”,累計墊付金額突破1.3億元,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構筑起生命安全的基礎防線,在維護社會穩定、救助困難群體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01上半年救助基金管理運行情況?
今年上半年,市財政局認真落實“深化作風能力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要求,對救助基金管理全流程、各節點進行全面梳理,查找短板,優化服務,提速增效,進一步完善救助基金制度體系,打造閉環管理模式。主要措施有:
一是廣泛調研,打造政策“升級版”。廣泛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建議,新出臺《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救助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體制,擴大使用范圍,強化高效便民服務。
二是高效協同,部門聯動“大會商”。與市公安交警部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中路保險項目團隊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聯系機制,迅速反應、及時解決救助工作的疑點、難點、堵點問題。
三是查漏補缺,填補制度“空白項”。研究出臺救助基金核銷實施細則,對已采取追償措施仍追償未果、納入核銷范圍的情形作出詳細規定,填補了我市救助基金核銷制度的空白,更好地發揮救助基金扶危濟困的公益屬性。
四是細化流程,打好政策“組合拳”。配合市公安交警部門完善救助基金操作規程,全面規范救助基金的申請、墊付和追償等環節,暢通救助群眾渠道,提高救助效率。
五是動態監控,做好基金“管理人”。按規定及時做好救助基金籌集、劃撥及運行監控工作,對全市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今年上半年共墊付案件649筆,墊付金額2666萬元,“救急救難”“先搶救后付費”的人道救助模式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02新出臺《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等五部委107號令有關要求,市財政局會同市公安局對2020年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并廣泛征求了相關部門意見,參照國家部委、省做法,新起草形成《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已于近日以市聯席會議8家成員單位名義聯合印發施行。
《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了救助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體制,擴大了使用范圍,強化高效便民服務,共六章三十七條,與2020年管理辦法相比,主要變化內容為:
(一)適當擴大救助基金使用范圍,提升救助覆蓋面。一是擴大救助對象范圍,增加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為救助對象;二是延長救助時間,將墊付搶救費用時限由72小時延長至7日,特殊情況下超過7日的搶救費用,可以由醫療機構書面說明理由經批準后墊付;三是修改墊付搶救費用標準,取消了墊付的搶救費用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的限制;四是適當擴大墊付的喪葬費用范圍,對符合墊付要求的,按照有關標準墊付。
(二)強化高效便民服務,提高救助效率。一是堅持扶危救急、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則,確保救助基金安全高效運行;二是壓縮辦理時限,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審核時限由5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后,資金劃轉時限由3個工作日縮短至2個工作日;三是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進一步完善救助基金籌集、使用管理信息系統,設立熱線電話,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及時受理、審核墊付申請。
(三)完善法律責任和有關概念,加強救助工作的規范性。一是調整完善有關概念,規范基金賬戶名稱;二是進一步明確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職責及應當公開的信息;三是完善相關機構及人員的追責情形及違法行為處理規定等。?
03在全省率先出臺《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追償核銷實施細則(試行)》?
為加強救助基金使用管理,規范救助基金的核銷工作,市財政局會同市公安交警部門在全省率先出臺了《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追償核銷實施細則(試行)》(簡稱“核銷細則”),填補了我市救助基金核銷制度的空白,使救助基金籌集、墊付、追償、核銷實現全流程“閉環”管理。《核銷細則》共十二條,主要內容為:
(一)明確工作職責。市財政局負責救助基金的核銷審批;市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負責救助基金的核銷審查及報批;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負責按程序提報追償核銷審查。
(二)細化核銷條件。救助基金核銷工作堅持依規核銷、規范審批、賬銷案存權存的原則,對納入核銷范圍的“肇事逃逸案件超過3年未偵破,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證明的”等六項條件作出了詳細規定。
(三)嚴格審批流程。對符合核銷條件的, 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定期向市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提交審查,市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市財政局在規定時限內進行審查、審批。救助基金墊付案件核銷后,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仍保留追償的權利。
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及近期“一攬子政策”的出臺,離不開市救助基金聯席會的堅強領導,離不開各成員單位的大力支持,也離不開市公安交警部門和運行管理機構的擔當作為。下一步,將強化部門協同,完善運行機制,扎實將救助基金擴面提效工作落地落實,不斷提升為群眾辦實事的質量水平,推進救助基金“青島模式”的迭代升級,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島貢獻財政力量!?
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推進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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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 李世明?
近幾年來,在市財政局的大力支持保障下,交警支隊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動創新突破,積極先行先試,打造了“高效救助、精準救助、溫暖救助”的青島模式,在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時救治的同時,最大限度減輕了救助對象的經濟負擔。
一是優化頂層設計。推動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召集人,市財政局、市公安局、青島銀保監局、市衛健委、市農村農業局、市民政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8個單位參與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交警支隊,通過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壓實了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形成多部門密切配合、協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是創新管理模式。主動會同衛健、消防救援、銀保監等部門協作配合,建立起了快速發現、及時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體”聯動機制,在全省率先實行了“政府購買服務、專業機構運營、統籌規范管理、統一標準運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新模式,擇優確定中路保險有限公司為救助基金運營管理機構,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管理經驗,有效整合資源,降低管理成本,近年來墊付、追償規模均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優化服務措施。簡化救助程序,主動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同步開發了“救助基金”微信小程序,實現了“一鍵申請”“非接觸式墊付”和“即時進度查詢”,將辦結時間由5個工作日縮減至3個工作日,大幅提升了救助質效,打造了“高效、精準、溫暖、智慧”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服務品牌,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辦公室連續多年榮獲“全省公安機關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成績突出集體”。
四是提升救助能力。不斷強化救助能力建設,協調全市28家醫院開通救助“綠色通道”,搶救速度和救治水平大幅提升。著力規范救助站點和窗口服務,全面統一了全市救助服務站基礎建設、救助機制、工作流程和服務標準,實現了服務場所設置合理化、內部管理制度化、辦事流程規范化、便民服務精細化,在上級公安機關開展的救助服務站等級化評定中,我市全部12個救助服務站均被評為二等以上等次,其中4個救助服務站被評為一等等次。
今年上半年,按照新修訂出臺的《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要求,會同市財政、衛健、民政等8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修訂出臺了新版的《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操作規程》(青公發〔2023〕142號),新版的規程共6章、33條,重點修訂了3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完善審核制度。明確實行分級審核墊付,墊付費用10萬元(含)以下的由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審核;10-18萬元(含)的由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報市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審核;18萬元以上的由市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會同主管部門審核,審核更加標準規范。
二是完善核銷程序。明確由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履行救助基金的追償程序和職責,對超過兩年確實無法追償的,提交市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進行核銷審查,審查通過后報市財政局進行核銷審批。
三是強化日常考核。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服務合同》,對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進行考核,著力規范日常管理,提升救助服務質效。
下一步,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落實新修訂的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追償核銷實施細則(試行)、管理操作規程為契機,積極主動作為,全面履職盡責,不斷規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繼續鞏固、深化提升我市救助基金管理質效。
一是積極履職盡責。認真履行市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新修訂實施細則、核銷實施細則、管理操作規程等有關要求,全力配合運營管理機構做好追償工作,全面推行墊付案件“鏈條式”閉環管理,全面加強救助基金的核銷管理,及時提交核銷審查,全力保障救助基金健康循環運轉。進一步健全完善運行管理機制,遇有案情復雜、墊付期間較長或者墊付金額較大的案件,及時聘請醫學、法律、交通工程、事故處理、醫療保險、物價等方面專業人員成立專家組,對復雜案件進行專門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切實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權益。
二是加強考核督導。充分發揮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能作用,全面加強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監管評估,嚴格對照《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服務合同》有關內容,加強數據動態監管,實時監管救助基金收支及運行情況,健全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全面加強日常監督和績效考評,推動運營管理機構完善內部考核和定期培訓機制,達到“應救盡救,應墊盡墊,應追盡追”,保障基金高效健康運轉,不斷提升全市公安交警部門交通事故救助服務水平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大力宣傳解讀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的新政策,創新宣傳方式,拓寬宣傳領域,引導全社會充分認識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工作的重要意義,提升社會力量參與的積極性與主動性,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是筑牢基礎根基。嚴格按照《全省公安機關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服務站等級評定辦法》要求,加強社會救助服務站建設,充實人員配備,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墊付和追償工作力度,年內爭取再新增3-4個一等救助服務站,切實筑牢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工作根基,推動提升救助服務質效,以實際行動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青島建設。
來源:青島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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