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和目的
為持續規范政府采購管理,確保政府采購項目應采必采,進一步提高采購質效,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結合我市實際,青島市財政局制定了《青島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5年版)》,將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現就相關情況解讀說明如下。
二、制定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第110號令)、《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財庫〔2019〕69號)為基礎,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財庫〔2022〕31號)、《山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5年版)》確定。
三、主要內容
(一)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采購目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按照《山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5年版)》確定政府集中采購項目32項,政府集中采購項目所屬品目和編碼均采用財政部2022年印發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
涉及調整的品目對比表
變化情況 |
集采目錄(2024年) |
集采目錄(2025年) | ||||
序號 |
品目 |
備注 |
序號 |
品目 |
備注 | |
25 |
云計算 服務 |
25 |
云計算 服務 |
指以云計算技術和模式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術服務,包括基礎服務、平臺服務、應用服務等,不含運行維護服務。 | ||
28 |
物業管理服務 |
指本單位物業管理服務部門不能承擔的機關辦公場所水電供應服務、設備運行、門窗保養維護、保潔、保安、綠化養護等的管理及服務。 |
28 |
物業管理服務 |
指本單位物業管理服務部門不能承擔的水電供應服務、設備運行、門窗保養維護、保潔、保安(可并入物業管理服務采購計劃,也可單獨備案采購計劃)、綠化養護等的管理及服務。 | |
30 |
車輛及其他運輸機械租賃服務 |
僅限于車輛租賃服務。 |
30 |
車輛及其他運輸機械租賃服務 |
僅限于公務用車租賃服務。 |
(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按照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納入政府采購管理。采購限額標準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按照《山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5年版)》確定市本級和區市級貨物、服務類項目50萬元,工程類項目60萬元。
(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政府采購建設工程及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貨物、服務,其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市本級貨物、工程和服務類項目400萬元,區市級貨物、服務類項目200萬元、工程類項目400萬元。
四、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為青島市政府采購領域,適用對象為各級財政部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
五、咨詢電話
0532-8585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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