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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政府采購是公共資源配置的重要方式,直接關系到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和社會經濟秩序。為充分發揮政府集中采購優勢,發布《青島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6年版)》,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質效。
二、制定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
2. 《山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6年版)》
三、重要內容
1. 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采購目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按照《山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6年版)》確定政府集中采購項目28項,政府集中采購項目所屬品目和編碼均采用財政部2022年印發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
涉及調整的品目對比表
| 變化情況 | 集采目錄(2025年) | 集采目錄(2026年) | ||||
| 序號 | 品目 | 編碼 | 序號 | 品目 | 編碼 | |
| 10-13 | A3黑白打印機、A3彩色打印機、A4黑白打印機、A4彩色打印機 | A02021001、A02021002、A02021003、A02021004 | 10 | 打印機 | A02021001(限于品目為A02021001、A02021002、A02021003、A02021004的打印機) | |
| 30 |
車輛及其他運輸機械租賃服務 | C23110300 | ||||
2.分散采購限額標準:按照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納入政府采購管理。采購限額標準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按照《山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6年版)》確定市本級貨物、服務、工程類項目100萬元;區市級貨物、服務類項目50萬元,工程類項目60萬元。
3.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政府采購建設工程及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貨物、服務,其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市本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貨物、服務400萬元;區市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貨物、服務200萬元。
四、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為青島市政府采購領域,適用對象為各級財政部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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