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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我市居民充電樁報裝耗時長、遞交申請往返跑等難題,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市城管局、市供電公司、物業公司等相關單位,通過持續發力,將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報裝辦理流程涉及的物業(村、社區)蓋章確認、供電公司現場踏勘、施工方案確認等事項集成為“一件事”,實現“多事合一、一次辦好”,提升人民群眾充電樁報裝滿意度和獲得感。
前期,對已實現“一戶一表”直供的小區開展摸底對接,落實小區充電設施涉電施工、安裝改造、通道預留等事宜,供電企業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協商一致后,雙方可通過簽訂《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服務合作協議》,對小區內個人車位報裝充電設施實行“綠色通道”服務。在已簽訂協議小區內安裝充電設施時,申請用戶進行充電設施報裝僅需提供申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固定車位產權證明(車位購置協議等)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證明(租賃車位提供車位租賃證明和出租方車位產權證復印件),停車位平面圖或現場環境照片,無需再行提供物業出具的同意安裝證明。
????下一步,市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市城管局、市供電公司持續推進“綠色通道”小區簽約,對無專用固定停車位的小區積極推進充電樁“統建統服”,優化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報裝流程,讓更多群眾享受“一件事”帶來的舒心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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