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名稱
青島市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支持政策實施細則
二、制定目的
為促進我市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展,充分發揮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塔基作用,提升其綜合金融服務和上市規范培育功能,幫助我市中小微企業通過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融資,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三、政策依據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2024年“促進經濟鞏固向好、加快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二批)》(青政發〔2024〕8號)
四、享受主體
(1)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并實現直接融資(股權融資和可轉債融資)的中小微企業。
(2)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和上市服務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
五、優惠內容
1.企業掛牌融資獎勵項目
對企業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并實現直接融資,年度累計直接融資額達到100萬元(含)的,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超出100萬元的部分,按增加金額的2%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機構融資服務獎勵項目
企業通過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直接融資且年度直接融資總額增長超過5%的,按該部分融資額的1%獎勵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六、主管部門
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融資與合作處
聯系人:崔海花 聯系電話:0532-51917612
七、有效期
有效期至2025年11月
八、申報材料
1.企業掛牌融資獎勵項目申報材料
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須向注冊地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供以下書面資料:
(1)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同意企業掛牌的文件和與企業簽署蓋章的掛牌托管協議。
(2)直接融資獎勵項目申請表。
(3)投(增)資協議、銀行進賬憑證、企業記賬憑證、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增資公告、債券登記托管協議、發行債券所募資金銀行進賬憑證、企業記賬憑證。
(4)企業變更登記信息查詢結果。
(5)法定代表人、公司實際控制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投資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
(6)投資機構(投資人)與公司無關聯關系或直系親屬關系的承諾書。
(7)企業符合“綠色門檻”制度要求的承諾書。
(8)對直接融資獎勵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2.機構融資服務獎勵項目申報材料
(1)機構融資服務獎勵項目申請表。
(2)機構融資服務明細表。
(3)對機構融資服務獎勵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4)掛牌企業融資獎勵項目申報材料及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初審意見。
九、申報入口
青島政策通平臺(https://zccx.qingdao.gov.cn)
十、備注
中小企業是指依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要求,按照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標準劃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三類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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