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維護電信網絡詐騙被害人合法財產權益,減少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被害人財產損失,依據中國銀監會、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印發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的通知》(銀監發【2016】41號)文件規定,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決定對“青島市市南區易某陽被冒充公檢法詐騙案”中被公安機關凍結的涉案資金,按比例返還被害人。現就該案返還事項公告如下:
2022年09月01日,易某陽報警稱:2022年08月該被冒充公檢法被詐騙,我局對青島市市南區易某陽被冒充公檢法詐騙案立案偵查。
經查,涉案中國農業銀行賬戶(賬號:6228480138775051475,戶名:饒某東,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汕頭金海支行)被我局依法凍結,被凍結資金為人民幣伍萬伍仟柒佰柒拾元(55770.00元)。根據中國銀監會、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經按比例返還公式計算,涉案中國農業銀行賬戶(賬號:6228480138775051475,戶名:饒某東,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汕頭金海支行)內被凍結資金中含有易某陽被騙款項人民幣伍萬肆仟壹佰零陸元肆角肆分(54106.44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之規定,擬對以上涉案資金進行返還。
現對上述涉案賬號返還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三十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公告期間內與該賬號有關的利害關系人,可就返還被凍結資金向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提出異議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特此公告。
聯系人:王警官、穆警官
聯系電話:0532-66575230、17667581130
???????????????????????????????????????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2025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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