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市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解讀
為適應工業設計創新發展需要,進一步培育壯大工業設計市場主體,我局研究制定了《青島市市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青工信規〔2025〕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將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工業設計是指以工業產品為主要對象,綜合運用科技手段和設計學、工學、美學、心理學、經濟學等知識,對產品的功能、結構、形態及包裝等進行整合優化的創新活動。認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優化創新平臺梯度培育體系,是培育壯大工業設計市場主體,推動工業設計創新發展的重要手段。2015年,我市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工業設計發展意見》(青政辦字〔2015〕3號),累計入選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10家、省級55家、市級231家,涉及機械制造、汽車、船舶、輕工、紡織、電子信息、新能源等行業領域,工業設計中心梯度培育體系逐步健全,全市工業設計發展水平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隨著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的不斷深入,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基礎發生了較大變化。2023年7月,工信部印發《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93號),12月,省工信廳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出臺《山東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魯工信產〔2023〕273號),提高了認定標準,優化了工作程序,強化了服務管理。為此,我們啟動了《管理辦法》的編制工作。
二、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93號)、《山東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魯工信產〔2023〕273號)、《山東省加快工業設計產業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魯工信發〔2021〕2號)等文件。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包括總則、認定條件與程序、培育與管理、附則等四個部分16條,以及3個附件,具體內容說明如下:
(一)總則。共5條,明確了《管理辦法》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工業設計及工業設計中心的定義、認定工作的原則和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職責范圍。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分為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和工業設計企業兩類,認定工作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公開透明、擇優確定,動態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則。
(二)認定條件與程序。共5條,明確了申報市級工業設計中心需滿足的條件、認定工作開展的原則、程序和頻次。申報條件和程序主要為:申報主體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所申請的市級工業設計中心需穩定運行2年以上,滿足市級工業設計中心評價指標要求;申報主體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報有關材料,經審核推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跟根據評價指標,組織專家采取百分制方式打分,在滿足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按得分高低擇優認定。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
(三)培育與管理。共5條,明確了健全工業設計中心梯度培育體系的相關要求、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動態管理規范及相關措施、復核程序和日常管理要求。對通過市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擇優推薦申報省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每4年復核一次,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且在有效期內的可免于復核;因未按規定參加復核、復核結果不合格的,2年內不得重新申報;因申請認定和接受管理過程中存在違規違法等情況撤銷的,4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四)附則。明確了《管理辦法》的生效時間和解釋主體。
(五)附件?!豆芾磙k法》附件包括市級工業設計中心主要評價指標、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青島市工業設計中心年度情況統計表。其中,市級工業設計中心主要評價指標以表格的形式明確了主要評價指標內容、基本要求和所占權重,并對評價指標中各名稱做出了解釋說明;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明確了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申請所需的數據和材料;青島市工業設計中心年度情況統計表明確了為掌握工業設計中心建設、運行情況所需的數據,為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轄區內工業設計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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