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政辦發〔2009〕8號,QDCR-2016-000061,2009年1月23日發布,根據《關于公布現行有效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做好相關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發〔2016〕40號的規定,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青政辦發〔2009〕8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市民政局等部門關于加強行政區域
界線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市民政局、公安局、財政局、國土資源房管局、水利局、農委、海洋與漁業局、林業局《關于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關于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的意見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市財政局 市國土資源房管局
市水利局市農委 市海洋與漁業局 市林業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根據《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3號)、《山東省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90號)、《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有關部門關于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4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的領導
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是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劃定行政區域界線,搞好日常界線管理工作,對保障行政區域界線附近地區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充分認識界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做好界線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齊抓共管,實行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
二、明確職責,共同維護行政區域界線附近地區穩定
民政部門要按照《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的規定,認真組織開展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工作,及時處理行政區域界線實地位置認定不一致引發的爭議。
公安部門要堅決打擊違反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規定的各種犯罪活動,依法及時處理挑起邊界糾紛的違法犯罪人員,維護邊界穩定。
國土、農業、水利、海洋與漁業、林業等資源主管部門,要積極預防并及時依法處理邊界地區因資源管理使用方面引發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爭議,努力消除影響邊界平安和諧的各種不穩定因素。
財政部門要把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為開展界線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三、依法治界,不斷推進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建設
要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的法律法規,經國務院、省政府批準的界線是法定的行政區域界線。各有關雙方簽訂的勘界協議書及其附圖是界線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據,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移動、更改、設立新的界線標志物等都必須依據《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涉及行政區域界線向海的最后一個界樁的移動、更改、設立,民政部門應征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要堅持規范化管理行政區域界線。各級民政部門必須嚴格落實“兩圖一責”(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示意圖、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網絡圖、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責任書)管理模式,并要根據人員、區劃變動情況及時更新,確保管理網絡暢通。
行政區域界線技術性、專業性較強,建設好行政區域界線信息管理系統是實現界線管理科學化,提高界線管理與服務水平的根本途徑。要充分發揮行政區域界線信息管理系統的作用,保護好勘界資料成果,及時向社會提供界線信息數據,使之成為社會信息的基礎平臺。
四、聯合檢查,進一步做好行政區域界線檢查維護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的有關要求,完善聯檢制度,及時啟動界線聯檢工作,積極主動地與毗鄰行政區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妥善處理聯檢中遇到的問題,按時完成界線聯檢任務、上報界線聯檢報告。界線聯檢資料要整齊規范,及時歸檔。遇有因自然原因或其他原因使行政區域界線標志物發生變化的,行政區域界線毗鄰的各有關政府要共同對行政區域界線的特定地段隨時安排聯合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共同報送該行政區域界線的批準機關備案。
五、完善制度,建立維護邊界地區和諧穩定的協調處理機制
建立和完善行政區域界線附近地區糾紛應急處理機制。一是建立健全平安邊界聯席會議制度。有關各方要依據行政區域協議書及附圖等有關法定資料,加強協調,建立定期召開會議、交流、走訪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睦鄰友好協議制度。毗鄰的街道辦事處、鎮、村應簽訂睦鄰友好協議,加深理解,互諒互讓,保障邊界線地區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三是建立健全邊界地區糾紛應急處理機制,制定工作預案,落實人員裝備,妥善處理糾紛事件。四是建立健全邊界地區信息預警機制,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網絡建設,充分發揮有關部門和界線管理員的作用,及時發現和解決矛盾。五是建立健全維護邊界穩定協作機制,做到矛盾糾紛聯合排查調處、群體性事件聯合預防處置,提高工作效能。
六、落實經費,確保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正常進行
為確保我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地市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經費按每年每公里不低于400元納入市財政預算。區市、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經費,由當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標準,列入各區市政府財政預算。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
七、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宣傳貫徹界線管理政策法規工作作為當前界線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務,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新聞媒體,采取各種形式廣為宣傳,不斷增強邊界地區群眾依法管界的自覺性。要不斷總結界線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培養先進典型,通過示范引導,專項檢查等形式,促進界線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主題詞:民政 行政區劃 邊界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
法院,市檢察院,中央、省駐青單位,駐青部隊領導
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9年1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