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
落實《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青政辦發〔2023〕13號)精神,做好全市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保險購買工作。
二、主要內容
(一)中標承保公司及承保區域劃分。該部分主要明確了2024年-2025年度中標的1家保險經紀公司和3家承保公司,并對3家承保公司的承保區域劃分進行了明確。
(二)保險范圍、費率及期限。該部分主要明確了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的保險范圍為在青島市民政部門養老服務監管平臺備案的養老服務機構。明確按照每人每年150元收取保費,批增人員按年保費標準收取。明確本年度保險期限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保險補助。該部分主要明確了保險補助標準。財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青島市戶籍老年人和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四)保險辦理程序。該部分主要明確了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的辦理流程。各區(市)民政局負責養老服務機構購買綜合責任保險申請補助資料的審核以及補助資金撥付等事宜,須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保險協議的簽訂工作。養老服務機構申請保險補助時應填寫附件中《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意外傷害責任險補助申請表》和《養老服務機構護理服務人員雇主責任險補助申請表》,并按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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