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由:關于加強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體系建設的建議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農產品質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礎,管好食品安全,是對執政能力和以人民為中心執政理念的重大考驗。近年來,我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重要指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上級工作部署,守牢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底線,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成效明顯。但從全國看,農產品質量安全依然存在風險隱患,農殘超標現象偶有發生,舌尖上的安全隱患并未消除。目前,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存在的力量薄弱、投入不足、手段單一等問題影響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根基,成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最大的風險隱患。
一、基層監管力量薄弱
一是基層(鎮街)監管力量薄弱。目前鎮級基層畜牧業監管體系比較完善,組建了區域性鎮級動物衛生與產品質量監督站,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是雙管單位,對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起到了關鍵作用。與畜牧業相比,基層種植業質量安全監管沒有形成體系,鎮街從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人員少,基本為兼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往往是“副業”,難以滿足日常農產品(種植業)監管工作的需要,基層兼職的同志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壓力面前往往表現得十分無奈。
二是村級缺乏專業化協管人員。名義上組建了村級農產品質量協管員隊伍,但這些村級協管員全部由村干部兼職,既缺乏專業知識,又不享受任何經濟報酬和激勵政策,作用發揮不強。
三是檢測檢驗手段單一。缺少專業的檢測設備和人員,檢測手段相對單一。例如,鎮級一般只配備1-2臺的農殘速測儀,沒有配備其他質檢儀器,極大限制了檢測范圍能力。
四是抽樣檢測力量不足。抽樣檢測是體現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主要手段,是發現問題整改問題的基礎手段和重要依據。據了解,全市每年農產品的檢測要達到2萬批次以上,目前,各級均沒有專門的人員負責抽檢,都是由行政管理、檢測和執法人員兼職承擔,按照全市監管人數來計算,每人平均要抽幾百批次,受抽樣人員力量和專業水平的影響,極容易出現覆蓋面不足的問題。
二、財政投入不足
這兩年,區市財政狀況普遍困難,加上個別地方認識不到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投入的經費不足,2024年,個別區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經費較前幾年縮減了近一半,有的區市投入的經費連農產品檢測都難以滿足,更無法提供車輛、檢測設備等;還有個別區市現在仍欠著第三方公司的檢測費用,導致很多檢測機構積極性不高;部分區市仍然大量使用便宜的快檢試劑,買不起太多先進的膠體金快速檢測設備和試劑,導致檢測效率和準確性受限。由于資金不足、設備落后,給農產品質量安全帶來了風險隱患。
三、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全面健全監管機構與制度架構
在鄉鎮層級,建設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綜合管理機構,既管畜牧又管種植業,受區市農業農村局和鄉鎮政府雙重領導,負責質量檢測、農技推廣與知識傳播,配備充足的監管人員,確保工作的高效運轉。同時,我們需要不斷完善相關的政策規章,為農產品安全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二)加大檢測與執法效能
加大抽檢、執法力度,設置專門的機構部門負責執法抽樣,現有的檢測機構專門負責檢測,真正做到抽、檢分離。擴大農產品檢測的范圍與頻次,確保檢測結果準確且具有代表性。特別是針對高風險產品與重點區域,更應加大檢測力度。對于檢測不合格的產品,我們應迅速追溯處置,并依法嚴懲違法者,形成強大的震懾力。
(三)著力提升監管人員專業素養
參照畜牧業協管員的做法,在重點區域內安排協管員專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定期考核,考核合格的給予補貼激勵。要加強對監管人員的培訓,內容涵蓋專業知識、技能以及法律法規等多個方面,以提升其檢測與執法能力。同時,我們還應強化職業道德教育,確保監管人員能夠堅守底線,公正執法。此外,應積極吸納農產品安全檢測與農業技術專業人才,為基層監管隊伍注入新鮮血液,進一步壯大其力量。
(四)深化源頭治理與標準化生產
對為我市“穩產保供”做出重大貢獻的部分種植業大鎮等,采取“一對一”扶持政策,推行全程質量控制、良好農業規范“標準化”建設試點,設立專項扶持資金,立體推進試點的產地環境改善和投入品優化應用與管控。同時,我們應加大對無公害、綠色、有機及地理標志產品的認證力度,提高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此外,我們還需嚴格農業投入品的管理,打擊假冒偽劣產品,指導農民正確使用投入品,避免質量安全問題的發生。
(五)強化部門聯動支持
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合力,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享信息、交流經驗并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共同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
(六)強化宣傳與公眾參與
提升公眾對農產品安全的認識與參與度至關重要。我們應利用媒體與網絡等渠道,廣泛傳播農產品安全的重要性及相關法規,提高生產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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