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村產權制度 助力現代設施農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建議辦理情況
(一)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政策。為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促進設施農業健康發展,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局聯合制定了《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通知》(青自然資規(規)字〔2020〕7號)(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對設施農業用地的范圍、選址、規模、使用、監管等事項作出了規定。設施農業用地的使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經營者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用地協議和土地流轉經營合同,其土地所有權仍歸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生產直接關聯的保鮮、冷藏儲存庫(經營性冷庫除外)作為農業生產的輔助設施,經營者需按規定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并嚴格按照備案用途使用。《通知》要求,經營性糧食存儲、冷藏庫納入建設用地管理,不能作為設施農業用地備案和使用,必須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手續。
(二)關于農村不動產登記服務工作。近年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市農業農村局持續推進農村不動產登記工作,按照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和省有關部門要求,加強不動產統一登記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銜接,依法依規將已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土地納入不動產登記,維護合法權益、服務城鄉發展。工作中,堅持做到:一是規范登記標準、暢通辦理路徑。對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等農村不動產產權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等,從登記申請主體、申請材料、審核要求、收費標準方面統一全市登記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省、市關于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政策法規開展登記工作;二是優化服務模式、拓展服務范圍。持續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服務,涉及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林權等農村不動產登記業務,可通過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服務平臺網上辦理及查詢;同時,延伸實體登記窗口,登記窗口已延伸至鎮(街道)自然資源所、金融機構,申請人可就近選擇登記窗口辦理登記業務;針對年滿70周歲等老弱病殘登記申請人提供免費登門見證服務等。
(三)關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建設工作。2023年以來,我市以獲批全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整市試點為契機,推動農村產權全面進入平臺交易。2024年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額達32.7億元,同比增長104%,居全省首位,線上交易額達到9.89億元,助力村集體增收節支4580萬元。農業農村部《農業農村情況交流》刊發我市產權流轉交易工作先進經驗,副省長陳平批示總結推廣我市農村產權交易經驗做法。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等17個部門成立“青島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臺《青島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青島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實施方案》等2項指導性文件和49項制度體系文件,形成了系統的頂層設計和改革框架。二是搭建交易體系。依托青島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資2400萬元購買辦公場地和設施設備,聯合青島銀行投資226萬元打造全省首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數字化“一網式”交易平臺,實現了交易委托、交易審批、交易掛牌、組織交易、交易合同、交易資金結算、歸檔備查、交易后項目跟蹤全流程電子化、全線上交易。全市“四級聯動、兩級交易”“六統一分”交易運行體系初步建成。三是推動“應進必進”。相繼印發《青島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青島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攻堅提質行動方案》等文件,明確涉農區(市)要按照現行有效的省、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要求,壓實集體資產資源流轉交易“應進必進”責任,提升線上交易比重,納入全程監管,實現規定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產權交易全部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將“應進未進”的農村集體產權交易,列為重點檢查對象,發現問題按規定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四)創新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工作。為破解農村融資難題,2013年市政府出臺了《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擔保融資工作的意見》(青政發〔2013〕3號),在全國率先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四權”擔保融資工作。2014年,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聯合原青島市農業委員會印發《青島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在全市部署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工作。國務院原副總理汪洋、中農辦原主任陳錫文等領導同志對我市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方面的制度設計給予了肯定性批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們將結合您的意見建議,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政策宣傳。通過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專題宣講等形式,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不動產登記、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等政策宣傳,科學引導節約集約用地、加強耕地保護,推動農村產權積極進入平臺交易。認真落實管理服務措施,切實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發展秩序。
(二)爭取上級支持。冷庫等設施農業確權登記和抵押融資,是一項系統工程,從外地經驗看,需國家或省授權開展試點,需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協同配合。下一步,我們根據國家或省的工作部署,積極爭取相關試點,探索開展設施農業確權登記和抵押融資等相關工作。
(三)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升級擴能。充分發揮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加強部門協同,完善制度體系,加大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推廣應用力度,拓展交易領域,今年6月底前實現規定范圍內的農村產權100%進入平臺交易。積極爭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力爭設施農業抵押貸款工作盡早破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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