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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單位):
為弘揚先進,樹立鮮明導向,充分發揮激勵褒獎作用,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人社部規〔2018〕4號)、《關于轉發人社部規〔2018〕4號文件做好我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工作的通知》(魯人社發〔2019〕38號)要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2022—2024年度(學年)連續三年考核優秀的,經各區(市)、市直部門(單位)推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給予2024年度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記功獎勵(詳見附件,個人職務職稱以2024年度考核備案為準)。
希望受到獎勵的同志珍惜榮譽、戒驕戒躁,在今后工作中再創佳績、再立新功,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以獲獎人員為榜樣,求真務實、攻堅克難、銳意進取,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上當好排頭兵,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青島實踐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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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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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青島市表彰獎勵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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