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青島市貫徹落實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
(2021-2035年)>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一、《實施意見》起草的背景
2021年12月,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印發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國發[2021]37號),2022年9月,省政府發布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22]15號),在明確2021-2035年計量發展的總體要求、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的同時,要求各級政府制定貫徹落實實施方案,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2022年10月,市政府領導批示,要求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牽頭制定我市的計量發展規劃實施方案。
二、《實施意見》制定的工作目標
根據省政府計量發展規劃實施意見明確的主要發展目標,我們結合青島實際,確定了以下工作目標:到2025年,市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數量達到350項,縣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基本滿足區域發展需要,研制標準物質10項;計量器具國家型式評價實驗室8個,國家或省級產業計量測試中心3個,省級專業計量檢定站1個,省級計量技術委員會秘書長單位3個,公共服務平臺3個;參與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10項以上。至2035年,計量科技創新和服務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完備合理,現代先進測量體系全面建成,計量監督管理體系和誠信計量體系全面提升。
三、《實施意見》的重點內容
《實施意見》緊緊圍繞計量對青島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支撐和保障作用,提出“加強計量技術研究”、“加強計量應用支撐與服務保障能力建設”、“加強法制計量建設”三個方面的重點任務,著力推進計量科技創新發展,著力提升計量支撐產業發展的基礎保障能力,著力增強計量對民生、資源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服務和保障能力。
四、《實施意見》實施解釋部門
本《實施意見》由青島市市場監管局計量處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聯系電話:85730601。
附件: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實施意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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