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12348熱線調解平臺成功調解一起房屋租賃糾紛案,為租客鄭女士討回租金和押金共計7800元。
鄭女士在青島某地租賃房屋,與房東簽訂租房合同,租期一年。入住后,鄭女士感覺有刺激性氣味,經用甲醛自測盒檢測,發現房間內甲醛超標,故要求房東退租退押金,房東一口拒絕,雙方僵持不下。鄭女士撥打12348申請調解,要求房東退還租金7200元、押金600元,共7800元。
調解員聯系鄭女士核實糾紛細節后,隨即聯系房東。房東稱鄭女士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故押金不予退還。針對該主張,調解員告知房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條的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現鄭女士的甲醛自測結果已形成初步證據,證明房屋甲醛超標危及健康。調解員進一步說明:鄭女士的解約、退費訴求合情合法,非無故違約;若房東拒協商致鄭女士繼續居住,一旦出現甲醛致害問題,房東需承擔醫療費、賠償金等更重責任,風險遠超當前爭議金額。調解員建議房東勿糾結眼前利益,優先協商解約退費。最終房東認可意見,同意解約并全額退還費用。
調解員回訪時,鄭女士稱:調解次日,自己就與房東解除了租房合同,也收到房東退還的租房押金和租金7800元。自己原本計劃起訴,但了解到訴訟時間長、成本高,偶然間聽到12348法律熱線,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情撥打了熱線,沒想到工作人員認真負責并迅速解決了問題,真心感謝青島市12348熱線平臺和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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