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秋航委員、孫苒博委員:
????感謝對我市人民調解工作的關心。您們提出的“關于建立帶編制的人民調解員隊伍的提案”收悉。對此,我局高度重視,經認真研究并商市人社局,現答復如下:
一、工作推進情況
近年來,市司法局聚焦新時期矛盾糾紛復雜性、多樣性特點,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多元解紛機制建設,推動調解制度改革,充實規范調解隊伍,加強“訴調”“警調”“訪調”對接,積極推動我市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加強制度體系建設。一是多渠道增強基層調解力量。2024年,聯合市人社局出臺《關于設置司法協理員和專職人民調解員公益性崗位的意見》,由政府出資設立,明確專職調解員的崗位設置、崗位待遇和任職條件,納入各區(市)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作為充實基層法治力量的重要內容。二是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印發《關于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在嶗山區、城陽區率先試點,充實基層司法所人員力量,設置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崗位,優秀調解員可通過考核選拔進入事業單位或公務員序列,逐步解決編制問題。2024年以來,全市新招錄司法協理員32人,新招錄專職調解員30人。三是加強調解隊伍政策保障力度。2024年,市司法局先后三次與市中院、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就全市調解工作經費保障問題進行深入座談。目前,已擬定形成《青島市人民調解案件補貼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并已征求市財政局意見,為基層調解組織(人員)參與矛盾糾紛化解提供政策保障。
(二)織密調解組織網絡。構建以市、區(市)、鎮(街道)、村(社區)四級人民調解組織為主體,企事業單位等其他人民調解組織為補充的調解網絡。全市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2650個,人民調解員1.7萬余人,成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260余家,建立了100余個黨員金牌特色調解工作室,商事調解組織40余家,行政調解組織170余個,鎮(街道)、村(社區)調解組織實現全覆蓋。在基層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在派出所設立調解工作室,由專職調解員分別負責先期調解和處理輕微治安案件。創新建立的“1+1+N”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榮獲第六屆全國“法治政府獎”。
(三)完善多元解紛機制。打造“調解+”工作模式,完善訴調、仲調、警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2024年以來,協同市中院出臺共促人民調解、加強訴調對接27項舉措,與市仲裁辦等5個部門聯合建立住建領域民商事糾紛前端化解“五方聯動”機制,推行“調解+爭議評審+仲裁”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模式,會同市信訪局等建立“信訪聽證+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工作機制,與市人社局等6部門聯合出臺《青島市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提升行動方案》,聯合市委政法委、市政府辦公廳、市公安局共同建立“三所聯調”工作機制,推動構建多部門齊抓共管的多元解紛新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專業化調解隊伍。規范調解組織隊伍建設,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工作,目前已評定一級人民調解員5名,二級人民調解員67名,三級人民調解員320名,四級人民調解員1992名。穩妥有序推進商事調解工作,擬定《青島市商事調解員資質評審標準實施辦法》,籌備建立全市商事調解組織和商事調解員名錄庫。
(二)拓展調解崗位開發廣度。會同市委社會工作部、市人社局、市總工會等部門,積極拓展調解崗位開發工作。在鄉鎮事業編制總體空編的前提下,結合崗位空缺情況,開展崗位需求征集,引導鄉鎮加大法律援助、司法調解等崗位開發力度,鼓勵調解員通過“三支一扶”“社區工作者”等項目進入基層。爭取法院、公安等部門在輔助崗位招聘中設立調解員編制,通過定向招錄或內部轉崗方式吸納專職調解員。加強司法行政系統內部司法協理員管理,完善綜合績效考核體系,對表現突出者可優先獲得晉升機會。
(三)加大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報刊和新媒體,結合主題宣傳日等活動,宣傳調解工作動態和典型案(事)例,營造良好宣傳氛圍。對表現突出的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通報表揚,優先推薦參評社會榮譽或進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序列,發揮典型引領示范效應,提高調解工作社會知曉度,增強調解員的職業榮譽感。
再次感謝李秋航委員、孫苒博委員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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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司法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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