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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25年第1號(總第76號)
(2025年10月11日公告)
關于青島市202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
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5年8月28日在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
市審計局局長 ?管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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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大常委會:
受市政府委托,現將青島市202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根據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審計局依法審計了202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工作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市委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十個持續用力”部署安排,立足經濟監督定位,聚焦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主責主業,緊盯國家戰略、重大政策、重點項目和民生資金,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推動我市經濟持續穩健向好、進中提質。
總體來看,2024年,各區(市)、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對青島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錨定“打頭陣、當先鋒”,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認真執行市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有關決議,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聚焦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扎實做好穩增長、提質效、促改革、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我市穩的基礎不斷鞏固,進的動能持續增強,高質量發展邁出堅實步伐。
——發揮政策牽引作用,鞏固經濟回升向好態勢。積極實施市級兩批88項穩增長政策舉措,全面落實國家一攬子增量政策,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52.14億元用于“兩重”建設和“兩新”工作,帶動智能家電、新能源汽車零售額實現增長。改革涉企產業類政策資金兌現方式,推動獎補資金“直達快享”。2024年發行政府債券973.81億元,支持全市公益性項目建設、化解存量隱性債務等。修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進一步增強財政保障能力。
——保障落實民生政策,切實辦好民生實事。始終把民生放在財政保障的突出位置,2024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75.8%。落實財政就業補助資金,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覆蓋面穩步擴大,村(社區)養老服務站全覆蓋基本實現。教育事業、醫療衛生、安居宜居、惠農助農等工作擴優提質,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改善。
——增強財政治理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風險。將基層“三保”擺在財政工作的最優先位置,健全和落實分級責任體系,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強化政府債務管理,建立“6—3—1”償債機制,推動城投公司和融資平臺改革轉型,健全完善化債制度體系,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地。出臺10個方面45項具體措施,貫徹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要求。
——扎實推動審計整改,切實增強整改成效。構建完善全面整改、專項整改、重點督辦相結合的審計整改總體格局,深化與紀檢監察、財政等部門聯動協同。壓實整改責任,對民生重點領域審計問題整改情況跟蹤檢查,切實維護民生權益,開展整改情況“回頭看”,督促問題整改到位。截至2025年6月末,去年報告反映已到整改期限的222個問題,220個已整改到位,已整改問題金額55.16億元,制定完善制度74項,追責問責39人。
一、市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202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1317.24億元、支出總計1317.24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計1036.12億元、支出總計1036.12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計16.22億元、支出總計16.22億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494.05億元、支出442.16億元,年末滾存結余544億元。市發展改革委管理分配市財力投資52億元,其中安排市本級支出36.34億元,對區(市)轉移支付15.66億元,主要投向市政基礎設施、社會民生等領域。
重點審計了零基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市財力投資、預算績效管理、政府專項債券、市級決算草案等6方面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管理和資金統籌存在薄弱環節。一是深化零基預算改革尚不到位。3個部門和2個所屬單位的5項支出連續兩年預算執行率不足40%,其中1項在2023年不具備支出條件的情況下,2024年又安排預算1021萬元至年末未執行。二是預算編制不夠精準。市財政局代2個部門編制支出預算2.38億元,未及時將其明確至相關事權部門;批復部門的1.08億元預算年內調劑用于其他支出,占其預算總額的74.17%。三是資金統籌運用存在短板。庫款管理機制尚不完善,庫款臨時調撥審批和區(市)庫款保障主體責任需進一步壓實;部分存量資金盤活使用程序和決策機制有待規范;7個部門和10個所屬單位未及時清繳結轉結余資金4.22億元。
(二)預算績效管理水平需持續提升。一是對績效目標設置的審核作用發揮不足。38個部門編制的整體支出績效目標中存在部分指標值偏低等問題,17個部門的28個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設置不合理不完整。二是對績效目標動態調整審核工作管控不嚴。3個部門未報財政部門審核,自行調整7個項目的14項績效目標。三是績效監控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市本級未對23個專項債券項目的績效目標實現程度進行動態監控;2024年年初下達產業園建設等4項資金2.14億元,7月績效監控發現2.13億元資金未執行,雖經督促但至年末仍有2.09億元未執行,也未調整預算。
(三)政府債券管理使用存在短板。一是落實專戶管理不貫通。市、區(市)兩級財政雖已開設專項債券子賬戶,但尚不具備支付清算功能,未實現實質性專戶管理。二是債券信息動態管理有待加強。地方專項債券監測系統中,5個項目單位未規范填報建設月報數據、4個項目單位虛報支出6.29億元。三是部分專項債券項目進展較慢。抽查發現,由于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等,6個區(市)的6個項目形象進度不達預期。四是以舊換新補貼發放存在漏洞。1個部門在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中,抽檢作用發揮不佳,有5家企業違規獲取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22.4萬元。
(四)市財力投資項目管理存在不足。一是投資計劃管理需加強。26個已開工項目未納入項目備選庫,1個項目年度投資計劃虛列4.65億元,1.75億元投資計劃下達后項目單位未申請使用,13個項目計劃執行進度不及預期。二是投資過程控制有短板。項目概算調整等方面監管機制不健全,3個需要調整概算的項目至完工仍未調整;5個項目9125萬元設計變更未經發改部門審核即實施。三是項目后評價制度2022年到期后未及時修訂出臺,2023年和2024年未對項目進行后評價。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需強化。一是制度不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制度尚未出臺。二是部分項目進度未達預期。有3個項目未開工建設,預算資金1.16億元閑置未用。有3個項目推進緩慢,應于2023年底完成,截至目前未達立項規模的30%。三是部分項目實施效果欠佳。有3個項目預算執行率均低于40%,涉及預算資金6172.05萬元。有2個項目未達預期目標,固定資產1833.05萬元閑置。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21個部門及所屬26個單位的預決算管理、落實過緊日子等4個方面,涉及資金127.15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收支監管不嚴格。3個部門和1個所屬單位編制預算不完整,未將1783.11萬元非財政撥款收入等編入當年預算。1個部門的852.18萬元項目經費支出未編入部門決算草案。2個部門和3個所屬單位609.37萬元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1個部門在無預算項目的情況下,仍向區(市)分配項目資金367萬元。1個部門和1個所屬單位審核把關不嚴,重復支付同一項目運維費用66.55萬元。1個部門舉辦學術會議,無協議委托第三方向參會人員收費,用于支付會議餐費等8.95萬元。
(二)政府采購流程不規范。2個部門和2個所屬單位的4個政府采購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或履行相應手續,涉及金額335.43萬元。1個部門和1個所屬單位的8個自行采購項目,中標單位與參與投標單位存在關聯關系,涉及金額202.01萬元。1個部門將上級批準的集采項目拆分給區(市)分局實施,抽查發現,同一型號設備價差達25%,未有效發揮集采優勢。
(三)未嚴格落實厲行節約過緊日子要求。4個部門和2個所屬單位超進度支付款項332.77萬元,如1個部門和2個所屬單位在項目未竣工或驗收的情況下,年末提前支付項目尾款及質保金206.68萬元。1個部門多支付應由供應商承擔的招標代理費2.82萬元。2個部門將2889.6平方米房屋給外單位無償使用。1個所屬單位未盤活利用閑置房產226.95平方米。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
(一)科技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審計情況。審計了2022年至2024年市級科技創新政策目標完成、項目管理推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項目管理存在短板。“揭榜制”項目存在企業參與度不高、配套政策不完善問題;由于申報指南編制不夠科學精準,11個項目有企業申報但均未能通過立項、2個項目無企業申報。二是過程控制有待加強。中期檢查評估不嚴,未發現個別項目選址未獲批、項目未建情況;應收未收項目結余資金217.17萬元。三是項目使用績效仍需提升。17臺科研設施與儀器未按規定在市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平臺向社會開放,2個項目未按規定組織驗收或未完成合同約定即通過驗收。
(二)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審計情況。審計了6個國家級和省級經濟開發區2023年1月至2025年2月改革運行、產業發展、項目落地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改革任務落實不到位。3個開發區存在未統籌編制開發區發展規劃、“管委會+公司”模式作用發揮不充分,公司運營能力不強等問題。二是主導產業優勢不突出。3個開發區存在主導產業規上企業產值占比低或個別指標如期達標難度大等問題。三是部分項目推進較慢。3個開發區的8個省市重點項目未按期完工;1個開發區的2個市級專業產業園項目建設推進緩慢,1.66億元建設資金閑置。四是資產管理存在薄弱環節。2個開發區所屬2家國有企業出借資金、對外投資等業務存在損失風險;3個開發區部分國有資產運行效益不佳,存在房產閑置、應收未收2080.77萬元租金等問題。
(三)旅游強市政策落實審計情況。審計了我市2022年至2024年相關政策落實、文旅重點項目落地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政策未達預期效果。培育“領航型”骨干文旅企業獎補等2項政策有企業申報,未及時兌現;支持重大文旅項目招引建設等5項政策由于門檻較高等原因,均無企業符合申報條件;2個區郵輪獎補配套資金52.46萬元未撥付至3家企業。二是服務保障項目落地存在短板。未按要求制定“一項目一策略”解決方案,有10個項目推遲完工時間。
(四)數字青島建設審計情況。審計了2個部門2023年至2024年相關政策落實、信息化建設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策落實不到位。數字經濟發展聯席會議要求的會商、信息通報等機制未落實到位;2項政策因條件設置不合理、評審與申報標準不一致等,符合條件的企業或項目較少。二是信息化建設存在短板。“全市一家醫院”項目建設不完善,存在互聯網醫院數量未達標、應用效果不佳、部分功能未實現問題;“數字工信一張圖”項目未按期完成建設;工業互聯網場景賦能公共服務平臺的部署和數據管理權限存在安全風險。
(五)政府引導基金運營及績效審計情況。審計了2021年至2023年市級政府引導基金資金募集、投資運作、管理運營和退出回款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引導成效不夠明顯。管理機構較為分散,參股基金總體規模不大,數量和認繳規模呈下降趨勢。二是基金對外投資進展慢。個別基金投資期臨近結束,募集資金長期閑置。三是參股基金管理機構對投資管理不到位。1支參股基金違規投資股票或非保本理財,涉及資金1.46億元。
四、重點民生資金審計情況
(一)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情況。審計了全市2022年以來基金征繳、待遇發放和轉移接續等情況,涉及資金1838.42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基金預算和參保繳費管理不規范。2個區未將養老保險補助資金1.45億元及時撥付市級財政專戶,未清理已注銷企業人員保費等1153.25萬元,10個區(市)人社部門為不符合條件人員代繳保費及補貼39.4萬元。二是部分待遇發放和轉移接續不合規。因數據共享不及時,多發放不符合條件人員養老保險待遇237.13萬元;因家屬或單位未及時申請辦理等原因,未清退個人賬戶余額817.04萬元。
(二)鄉村振興惠農資金審計情況。審計了4個區(市)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農業社會化服務等惠農資金情況,涉及資金6.39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補貼資金兌付不及時。3個區(市)農機購置補貼未在規定時限內發放,涉及資金1.81億元。二是幫扶項目資產管理存在不足。1個市4個產業扶貧項目資產2173.12萬元未確權到村莊,6個幫扶項目收益369.81萬元未及時分配至確權村莊。三是審核監管不到位。3個區(市)補貼發放審核不嚴,多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10.97萬元;4個區(市)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存在公示不到位、驗收程序不規范等問題。
(三)養老服務業資金審計情況。審計了市本級和4個區(市)2022年至2023年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養老機構監管和運營、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涉及資金11.16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個別政策未及時銜接更新。我市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政策在配建設施權屬、民政部門職責等方面與省級新政策不一致。二是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4個區(市)向不符合條件養老機構發放運營補貼26.41萬元。三是居家養老服務有待提升。3個區(市)養老服務中心存在助餐服務未開展、停止運營等問題;市智慧養老服務監管平臺功能不完善,無法對居家服務質量實時動態監管。
五、重點項目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區(市)投資項目、城市軌道交通、普通公路等領域項目建設管理情況,共涉及總投資約900億元,核減政府投資4.43億元,推動節約投資,規范項目管理,提升投資績效。
(一)區(市)投資項目建設和績效審計情況。審計了2個區的投資項目建設和績效情況,涉及40個項目,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項目資金、土地、外部配套設施等要素保障不到位,影響項目推進;二是部分項目概算、施工圖預算等投資控制作用未有效發揮,如1個高端制造產業園項目主體結構已完成,概算尚未獲批;三是部分項目資金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如1個智慧物流倉項目因建設單位審核把關不嚴,超付工程款459.65萬元;四是部分項目因前期論證不充分、經營存在分歧等,建成后閑置、運營績效不佳。
(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管理審計情況。審計了4條地鐵線路的建設管理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4個項目因工程量核定錯誤等多計工程結算價款1.08億元;二是3個站點的征收補償工作完成后555.84萬元結余資金未收回;三是綠化遷移工作管理機制未充分理順,3個區(市)的綠化遷移工程未按規定方式發包,1個區的綠化遷移協議審查不嚴導致價格不實;四是2個工程管理信息系統建成后部分功能閑置未發揮效能。
(三)普通公路及市政道路建設管理審計情況。審計了國省道和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情況以及南京路綜合整治項目等4個重點市政道路工程建設管理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1個國省道項目因統籌規劃不到位造成跨區域“瓶頸路”;二是27個市“十四五”規劃國省道建設項目推進緩慢,2個農村公路項目未按計劃開工;三是9個項目多計工程結算價款1.03億元;四是3個項目建筑廢棄物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未落實編制資源化利用方案等要求。
六、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一)市屬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圍繞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深化改革、防范風險,在對6戶市屬國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和財務收支情況審計中,關注了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會計信息不實。2戶企業未將725.5平方米房產、217.93畝土地納入賬內核算,造成少計資產;2戶企業少計承包工程業務等收入403.84萬元;1戶企業多計維修工程款等成本811萬元,2戶企業少計廣告費等成本費用294.36萬元。二是投資管控不到位。2戶企業債權投資制度不健全,缺少利率定價等規定;3戶企業4個項目前期論證不充分,投資未達預期;2戶企業有35家控股或參股公司處于停業、長期虧損等狀態,未及時處置。三是資產運營績效有待提升。3戶企業5.54萬平方米房產、49.83畝土地長期閑置;2戶企業有24個銀行賬戶及611.76萬元戶內存款長期未用;1戶企業不良債權置換補助結余2925.03萬元,未交回財政統籌使用。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審計情況。圍繞行政事業性資產基礎管控、資產使用效益等,關注了21個部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合理性、管理規范性及效益產出水平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數字化資產管理有短板。3個部門和2個所屬單位共10個信息系統未及時轉增資產,涉及金額5352.76萬元;2個部門和2個所屬單位95個信息系統及相關設備停用1年以上,未及時處置,涉及金額2516.83萬元;1個所屬單位3個信息系統未及時辦理資產交接手續,涉及金額131.96萬元;3個部門的3個信息系統部分子系統無法互通、個別功能模塊建而未用等。二是資產使用績效不高。1個部門安排2213.3萬元購置、建設的冷庫等閑置,1個部門少收房屋租金202.79萬元。三是基礎性管理仍有缺位。2個部門未將捐贈的設備等入賬核算,涉及金額531.56萬元;2個部門未及時盤點、清理報廢資產85.77萬元。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對3個區(市)、1個部門開展了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山水林保護和生態修復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土壤修復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發揮價格稅收調控機制不到位。1個部門未按規定對超定額用水戶征收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2個市未對洗車洗浴用水戶執行特種用水價格;1個市在核定部分公共供水企業實際取水量時,未發現企業在水資源稅申報中少申報取用水量983.43萬立方米。二是推動落實企業礦山環境治理恢復責任有短板。2個市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使用情況未實施有效監管,15家礦山企業提取的4396.80萬元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未落實專戶管理要求,3家企業未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收支年報制度和基金收支臺賬,6家企業未書面報告年度治理方案執行情況和基金計提使用情況。三是部分資源環境相關資金征收和核定有漏洞。3個市未征收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1個市未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240.23萬元,1個市未征收森林植被恢復費202.81萬元,1個區1個土壤修復項目多計工程價款等費用2262.38萬元。
七、審計查出問題處理情況
本報告反映的是202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對這些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依規作出處理,要求涉及的部門(單位)限期整改,確保整改實效。針對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共向市委審計委員會呈報審計專報、綜合報告47篇,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作出批示59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35次。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移交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其中,對部分企業個人涉嫌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部分公職人員涉嫌失職瀆職等方面的19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移交紀檢監察和公安機關進一步查處;對部分項目招投標不規范等方面的12起問題線索,已移交有關主管部門和區(市)政府調查處理。
工作中,我們聚焦整改責任主體、強化閉環管理,持續加大跟蹤督促力度,多措并舉推動問題切實整改到位。有關區(市)、部門(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具體整改情況2025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八、審計建議
(一)強化政策協同配合,做好重點領域任務保障。一是著力推進“十個持續用力”部署安排落地落實,圍繞“兩重”建設和“兩新”工作、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等決策部署和任務要求,切實發揮超長期特別國債、專項政策引領作用。二是加強部門間協同聯動與協商反饋,增進政策取向一致性,強化資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推動各類財政支出“降本增效”,提升政策精準性、可持續性。三是健全政策績效評估機制,加強過程跟蹤與動態調整,及時清理優化低效、無效政策,確保紅利精準落地、效能深度釋放。
(二)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健全完善現代預算制度。一是深入推進零基預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壓實部門(單位)預算管理主體責任,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制度,提升預算支出效能。二是優化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推動績效評價結果與完善政策、調整預算安排有機銜接。三是完善存量資金資產管理制度,加大存量資金資產統籌盤活力度,推動各類政府性資源資產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三)提升民生項目保障能力,著力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一是健全市和區(市)養老服務政策體系,督促各級民政部門規范資金管理、推進項目建設;加強助企惠民資金基礎信息核查比對,簡化兌付流程,按時足額精準直達群眾和市場主體。二是持續加強生態保護,充分運用價格稅收調控手段,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明確責任,促進礦山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三是加強政府投資項目謀劃儲備,完善政府投資項目庫建設,強化重大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壓實建設管理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后評價機制,推動項目提質增效。
(四)落實習慣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一是切實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監督管理,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范糾治隱形變異問題,進一步擰緊習慣過緊日子制度“螺栓”。二是強化基層“三保”運行監測預警,完善市與區(市)財政體制,進一步提升財政庫款管理效能;落實地方政府專項債“自審自發”試點管理要求,確保專項債券資金發得出、用得好、還得上。三是強化財經紀律剛性約束,加大重大違法違規問題處理處罰力度,依紀依規追究違反財經紀律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今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市審計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經濟監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科學規范開展審計工作,更加自覺接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監督,為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青島實踐貢獻審計力量。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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