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召開全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議,傳達全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推進視頻會議精神,全面部署2025年重點任務。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趙峰出席會議并講話,青島市圍繞扎實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地方實踐作典型發言。
近年來,在省生態環境廳的正確領導和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青島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決策部署,圍繞“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目標,積極探索、扎實推進,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案件辦理更加規范、保障措施更加有力、修復基地建設實現突破性進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辦理損害賠償案件700余件,多項創新舉措被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刊發推廣。
圍繞政策集成破題 推動制度運行體系化
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1+7+1”運行體系,明確部門職責、人員隊伍、制度標準。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內容納入《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地方立法,實現損賠制度與地方立法的深度融合。加強協作配合,與法院、檢察院在聯合辦案、信息共享、生態修復等方面開展聯動協同。
圍繞辦案實踐解題 推動流程運轉規范化
制定行政處罰與損害賠償聯動工作規程、案件線索常態化篩查方案和篩查標準指南,實現案件線索高質量辦結。組建專家庫隊伍,制定鑒定評估意見審核指南和專家庫管理辦法,提高鑒定評估質量。積極探索海洋生態環境領域損害賠償工作實踐,在黃海船舶污染海洋損賠案辦理過程中,形成了《索賠工作指引》等一批可借鑒、可復制的經驗成果。
圍繞生態修復答題 推動修復基地實體化建設
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1+7+1”運行體系,明確部門職責、人員隊伍、制度標準。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內容納入《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地方立法,實現損賠制度與地方立法的深度融合。加強協作配合,與法院、檢察院在聯合辦案、信息共享、生態修復等方面開展聯動協同。
下一步,青島市將以本次會議精神為契機,繼續深化制度建設和案件辦理,持續推動損害賠償與公益訴訟的深度銜接,積極探索海洋損害賠償領域的案例實踐和經驗總結,努力在規范修復基地和損賠項目庫建設等方面實現新的突破,奮力開創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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