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2023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基層發〔2023〕41號),2024年6月,省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了《山東省全面深化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實施意見》(魯衛發〔2024〕2號),明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由試點走向了全面推開階段,并對縣域醫共體建設工作提出了具體目標要求。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我市縣域醫共體建設,大力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讓群眾就近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健康服務,結合我市實際,由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等9部門聯合制定了《青島市全面深化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
二、保障政策落實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責任落實方面。建立部門協同推進機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壓實區市政府主體責任。二是體制機制方面。各區市要統籌縣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合理組建縣域醫共體,明確組織架構,完善議事決策制度,強化縣域內“六統一”管理,緊盯監測指標,定期開展考核。三是突出主體方面。由城市三甲綜合醫院進行劃片包聯,促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下沉,推進縣域內資源共享、信息化建設、醫防融合、家醫簽約工作。四是部門協同方面。落實區市政府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投入政策,加強縣域醫共體人員統籌和薪資管理,實行醫保基金總額付費。
三、我市政策主要的創新點和亮點有哪些?
我市建設方案在全面落實國家、省縣域醫共體建設工作要求的基礎上,在部分指標上作了提高,同時增加了部分創新突破事項。
一是2026年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進一步鞏固,較省文件要求提前1年實現。二是在優化縣域醫共體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部分,創新增加政府辦醫責任、內部運行管理、外部治理綜合監管等“三個清單”,實行清單管理,厘清責任邊界,明晰運行關系,完善外部治理;增加了原則上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班子成員中至少有1名上級醫院選派的業務院長內容。三是在突出縣域醫共體服務主體地位部分,創新建立城市三甲綜合醫院包聯機制,城市三甲綜合醫院劃片包聯區市醫療機構,給予多方面指導和幫扶;增加在城市醫院編制總量中設定1-2%的服務縣域定向崗位,鼓勵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組織離退休老專家開展送醫下鄉活動,每區市建成1個基層人才培訓基地,“數字化”縣域醫共體建設,試點基本公共衛生補助資金與醫保基金“雙打包”等內容,并突出了中心藥房和審方中心建設。四是在完善部門協同支持政策部分,增加了鼓勵區市設立縣域醫共體發展基金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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