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
青島市是重要的旅游城市和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人員交流和經濟往來頻繁,新發突發及不明原因傳染病應對處置面臨新的挑戰。為貫徹落實《國家疾控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疾控應急發〔2024〕7號)、《山東省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試行)》(魯疾控發〔2024〕9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市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體系,規范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了《青島市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試行)》。
二、主要內容
預案主要從信息報告、分級響應、疫情處置等方面明確了疫情處置前后的工作要求及流程,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二部分明確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疫情的定義,并結合工作實際,設置各級別的疫情分級,提出應急處置專班的組成和職責。第三、四部分明確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監測預警工作要求,規定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開展風險評估,提出針對性的應對措施。第五、六、七部分詳述從報告懷疑疫情至確認疫情之間開展的應對工作、疫情發生后的4級應急響應工作以及疫情處置過程中的信息發布工作等方面的內容。第八、九部分明確疫情結束后的應對工作,包括響應調整與終止、疫情相關資料的歸檔總結工作。第十、十一部分分別對隊伍、物資、技術等方面的保障作出具體規定,明確預案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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