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密圍繞市委中心工作和市政府決策部署,重點突出改革創新、攻堅落實兩個導向,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一條主線”,圍繞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和基層應急能力提升“兩項部署”,聚焦城市安全治理、企業本質安全和災害防范應對“三個能力”,重點推進五方面工作任務。
一、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1.強化綜合監管。及時梳理新產業、新業態、新領域的職責邊界,持續深化“一件事”全鏈條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體系。優化安全生產績效考核,修訂《青島市安全生產巡查辦法》。嚴格督導檢查,提高現場感、穿透力。
2.強化“八大行動”重點任務落實。強化統籌調度,堅持調度通報、會商研判,分區域、分領域推進實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措施,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3.鞏固違規電氣焊和違規施工專項整治。持續加強電氣焊作業安全管理和專項檢查,推廣省級電氣焊作業智能監管平臺應用,應納盡納、應管盡管。
4.強化有限空間作業整治。督促各行業領域嚴格落實管理規范和整治措施,進一步摸清底數,持續加強警示標識、作業審批、現場監護等“全鏈條”管控。
5.深化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編制《高處作業防墜落場景辨識指導手冊》,從教育培訓、日常監管、制度落實、監管執法等方面綜合發力,切實提升全過程安全管理水平。
6.推進企業外包施工專項整治。加強高危企業、高風險作業的外包施工安全管理,嚴格風險交底、施工報告、進場審核、現場管理、危險作業審批等全流程管控。
7.嚴格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完善安全生產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建立事故調查追責溝通機制,依法實施一案雙罰、追究刑責、聯合懲戒等措施,適時組織懲戒情況評估。
二、強化監管執法工作
8.強化危化品安全監管。推進整治提升和治本攻堅兩大行動,加強非法違法“小化工”和違規動火專項整治。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檢查、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線上巡查、風險評估和“一裝置一策”整改;加強液化烴、可燃液體常壓儲罐區安全風險防控和檢維修試生產聯審聯檢。
9.強化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對非煤礦山逐礦核查外包工程管理,分類型、分批次“過篩子”排查。組織開展區域性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抓實“五職”礦長教育考核。推動非煤礦山信息化建設。開展地下非煤礦山“無視頻不作業”工作。
10.強化工貿行業安全監管。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與雙重預防體系融合建設。加強小微企業安全監管,落實起底摸排、宣傳引導、專家幫扶等措施。強化工貿行業涉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對160家重點工貿企業進行“診斷式”服務。
11.提升執法效能。落實嚴格規范涉企檢查有關要求,以“助企合規”為主線,開展重點領域“護安四季”執法和“政企座談”“示范扶企”等活動。深化執法改革措施,建立“411”下沉執法工作機制。推動“聯動鎮街”應急聯合檢查。
12.嚴把安全審批關。推行“剝洋蔥”“清單式”“考核式”安全審查。深化“有解思維+政企合作”模式,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幫助企業解決急難愁盼問題。
三、提升安全風險防控能力
13.深化教育培訓。深化“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開展“開工第一課”、云上直播、網絡課堂、“百場萬人”宣講等活動。嚴格落實“考培分離”,制定巡考、考評員管理、監考員管理“三項制度”和考試點建設標準,提升培訓實效。
14.強化警示教育。編制重點領域事故警示目錄。對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典型事故制作警示片,面向所有企業開展警示教育。
15.發動社會參與。開展“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日”、安全宣傳“五進”等活動。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鼓勵企業職工和社會力量舉報身邊隱患。發揮安責險事故預防作用,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工作。
16.夯實企業安全基礎。加快“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無人”進程,積極爭取資金政策,推動危化品、非煤礦山、工貿領域老舊設備迭代更新。
17.常態化開展風險分析提醒工作。加強重大安全風險分析研判,針對氣候性、季節性風險,突出旅游旺季、冬春季防火期等重要節點,督促各級各部門早防范、早部署。
18.深化預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組織區市為非集中供暖農村低保戶家庭和分散供養特困家庭60歲以上老人安裝一氧化碳報警儀,指導做好取暖、餐飲等領域的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19.著力化解城市安全風險。開展風險治理“揭榜掛帥”活動,推動城市安全治理向事前預防轉型。推進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平臺二期建設,拓展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場景,創新打造“數智青安”模式。
四、強化自然災害統籌應對
20.提升綜合減災能力。建立完善協調聯動機制,推動各級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實戰化運行。出臺鎮(街)綜合減災能力建設地方標準,修訂社區綜合減災能力建設地方標準,推進城陽區綜合減災社區建設標準化試點工作。完善重特大災害天氣應急會商機制,加強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發布。
21.提升森林火災撲救能力。修訂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及市森防指辦公室工作規則,推動森林防滅火工作專班實體化運行。制定《青島市森林火災跨區域協同撲救方案》,常態化開展森防隊伍應急拉動和應急預案實戰化演練,推進無人機精準滅火工作。完善重點林區防火道路、直升機起降點、以水滅火設施等地圖標注,建立森林防滅火“一張圖”。
22.提升防汛備汛能力。建立完善“分級分類”防汛救援體系。指導區(市)、鎮(街)逐步建立風險清單和救援“網格化”清單,構建防汛救援電子化“指揮作戰地圖”。組織編制青島與毗鄰地市《跨區域防汛應急聯動處置方案》,建立跨區域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23.提升防震減災能力。編制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加快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推進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工程,統籌推進魯東地震應急協作聯動,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成立重點區域震情監視跟蹤工作組,科學布局監測站點,加強震情聯合會商,對地震活動進行實時、動態監測。
24.提升物資保障能力。修訂《青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在全省率先實現市級應急救災物資儲備達到保障6萬人的國家標準。細化完善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實施方案、理賠定損等文件,切實發揮災害保險托底作用。
五、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水平
25.深化應急機制建設。編制青島市“十五五”應急體系規劃,謀劃一批可操作、可分解、可衡量、可評估的戰略性、方向性、前瞻性的重大任務。
26.健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體系。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下的應急指揮機制,完成全市應急指揮部體系建設,完善應急指揮七項機制。
27.加強基層救援力量建設。出臺《青島市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實施方案》。推進基層應急綜合救援站建設。完成每個鎮(街)30人、村(社區)10人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推廣基層綜合應急救援站和“十五分鐘應急救援圈”網站應用。
28.優化應急救援隊伍布局。培育新增1支省級救援隊伍、3至5支市級救援隊伍,逐步形成“綜合+專業+社會”的基層應急救援力量格局。修訂應急專家管理辦法,加強專家庫動態管理。
29.提升應急實戰能力。修訂《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推動“應急處置卡”在重點企業、基層單位普及。組織承辦省級應急演練,在全市開展“四不”和“雙盲”應急演練以及“可視化”拉動演練,突出370MHz窄帶通信設備和衛星電話應用,提升“三斷”條件下的通信保障能力。
30.強化應急值守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培訓,開展突發事件典型案例應對處置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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