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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據
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青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青法委〔2021〕4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規范法治建設年度報告報送工作的通知》(青法委辦發〔2021〕1 號)等文件。
二、出臺目的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決策部署,將法治政府建設融入應急管理工作全過程,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推動工作,提升整體行政執法水平,增強整體執法效能,加快推進應急管理法治化進程,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內容
一是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主要包括:通過普及安全應急知識和深化法治宣傳教育,持續提升企業民眾法治意識;通過嚴格執法監督,持續優化行政執法工作質效;通過實施“執法+服務”“應急+惠民”,提升為企為民服務質量和溫度等。二是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主要包括: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深度融合不夠,有時存在對涉及的標準規范解讀不夠細致透徹的問題;部分企業對嚴格監管執法與優化營商環境的協調統一理解不夠;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不夠,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與新形勢下安全監管執法需要仍有差距等。三是2024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情況。主要包括:深入實施法治政府建設“一把手”工程,持續增強干部隊伍法治素養與履職能力,提升應急管理法治建設水平等。四是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主要包括: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推動工作、應對風險的能力;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決策水平;進一步深化執法服務、普法宣傳,提升應急能力,筑牢“應急防線”等。
政策執行(解釋)處室:青島市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處
聯系電話:0532-8591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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