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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青島市人民政府(青島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地址:青島市市南區山東路12號甲帝威大廈三樓立案室;聯系電話:0532-85912218;網上提交復議申請書網址:http://124.128.58.185:9082/entrance?redirect=utf-8&src=%2Findex)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地址:青島市市南區山東路16號;電話:0532-80880601)或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地址:青島市金水路1303號;電話:0532-66878560)或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地址:青島市嶗山區云嶺支路1號;電話:0532-88892028)或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朝城路35號;電話:0532-82978801)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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