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關于推動青島市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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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推動青島市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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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落實全省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推進會精神,推進全市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省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辦字〔2023〕8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豐富產品供給,構建完善旅游接待體系
(一)持續引進高端品牌酒店。支持各區(市)引入國際、國內高端品牌酒店,2025年年底前,完成10個以上高端品牌酒店引進項目。鼓勵高端品牌酒店積極參與“好客山東精品酒店”評定工作,2025年年底前,至少打造5家好客山東精品酒店。(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不斷壯大星級飯店規模。支持沒有五星級旅游飯店的區(市)實現零的突破。對新評定為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通過評定性復核的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2025年年底前,全市星級旅游飯店總量達100家以上,五星級旅游飯店達15家以上,四星級旅游飯店達25家以上。(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
(三)持續打造精品旅游民宿。支持本土特色旅游民宿通過品牌輸出、連鎖經營等方式做優做精。對新評定為國家甲級、乙級旅游民宿的,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為省級五星級、四星級旅游民宿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2025年年底前,全市打造15家五星級旅游民宿,四星級以上旅游民宿數量達40家。(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
(四)豐富鄉村旅游住宿供給。積極推動鄉村精品酒店、旅游民宿集聚區建設,提升鄉村旅游住宿水平。2025年年底前,全市新打造4家省級旅游民宿集聚區,10家以上鄉村精品酒店,實現旅游民宿集聚區內各等級旅游民宿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突出內涵建設,促進管理服務水平提升
(一)引導智慧化建設、特色主題飯店建設。支持本地酒店集團出臺智慧酒店相關標準。2025年年底前,至少打造1-2家智慧化酒店樣板,引領行業智慧化、智能化發展方向。推出一批文化主題、藝術主題等特色主題飯店。2025年年底前,至少打造10個特色主題住宿品牌。(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業與信息化局)
(二)提升管理服務水平。推廣“親情一家人”等“好客服務”典型經驗,落實“好客管家”服務標準,創建“親青驛家”特色服務品牌。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品牌連鎖酒店的管理團隊、管理標準,鼓勵優秀企業輸出管理經驗、管理模式。(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加強人才引育,夯實行業發展基礎
(一)支持旅游住宿業人才在青發展。鼓勵旅游住宿業相關學科專業畢業生來青就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辦理人才落戶,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鼓勵酒店管理專業碩士及以上層次全日制研究生到我市中高端旅游住宿企業就業,符合條件的發放青年人才一次性安家費。對在旅游住宿業經營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業績的優秀人才,推薦參加青島市拔尖人才評定。(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加強校企聯訓。爭創省級旅游住宿業人才培訓基地,推動著名酒店管理品牌與專業院校(系)開展校企合作,與5-10家院校(系)建立人才培養合作機制,分層次、分類型開展行業人才培訓,提高旅游住宿業管理水平、技能水平。(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
(三)組織技能競賽。每年舉辦全市旅游飯店從業人員技能大賽,增強全體從業人員的榮譽感、自豪感。對在全國、全省文化旅游行業技能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個人,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4萬元、3 萬元和 4萬元、3萬元、2 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四、強化行業監管,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依法對旅游住宿服務質量實施常態化監管,針對設施設備老化、服務質量下降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提升行動,促進行業不斷提升軟硬件服務質量。(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實施部門聯合監管。在旅游旺季、節假日前等重點時段,文化和旅游部門會同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對旅游住宿企業食品衛生安全、消防安全、社會治安、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維護良好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五、加強組織保障,形成推動發展合力
(一)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市旅游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加強部門協調,定期研究統籌推進全市旅游住宿業工作,確保各項任務目標落到實處。每季度對各區(市)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價通報,結果作為區、市旅游品質提升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加強政策支持。鼓勵各區(市)出臺扶持旅游住宿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各類企業投資新建、改建、擴建高品質酒店在土地供應、建設配套、金融惠企等方面提供支持。已出臺政策的區(市)要用好政策工具,保障政策連續性。(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強化宣傳推廣。加大旅游住宿行業、企業宣傳力度,充分調動行業組織、企業和社會媒體的積極性,廣泛報道經驗做法、典型案例及建設成果,營造推動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系統梳理旅游住宿業資源,納入全市旅游推介總體方案,深化與國內主流、頭部新媒體平臺合作,開展全方位、多渠道宣傳營銷。(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優化營商環境。積極爭取國家、省各項惠企政策的支持,細化配套措施,確保上級惠企政策落地落實。政府采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不得將星級、所有制等作為限制條件。(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
本若干措施涉及的新增獎補政策,有效期為3年。上述規定與我市已出臺的獎補政策措施交叉重疊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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