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措并舉推進地下水管理 促進地下水可持續利用
——《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水管理的實施意見》專家解讀
山東省水利科學研究院 陳學群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地下水管理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下水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青島實際,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水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資源屬性和生態功能,做好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工作,對于保障青島市城鄉供水、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和維系良好生態環境具有重要作用。青島市平均地下水資源量8.412億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與地表水的重復計算量為4.028億立方米。青島作為北方城市,降雨量偏少,《意見》的印發,對于全面推動國家、省相關部署要求在青島落地見效,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意見》對當前地下水管理面臨的問題和形勢提出了十二項重點工作任務,現就幾個方面做進一步說明。
一、關于落實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規劃水資源論證是貫徹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要求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原則,進一步發揮水資源在區域發展、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中的剛性約束作用,滿足合理用水需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協調,推動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關于實行水量水位雙控管理。“雙控”指的是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和水位控制,規范和約束地下水取用水行為,避免不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含水層疏干、水源枯竭。把“雙控”上升為地下水管理的基本制度,體現了地下水管理更“嚴”的要求。通過水量水位雙控管理,合理確定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布局,制定年度取水計劃,嚴格控制取用地下水,防止地下水過度開發。地下水在地下,不像地表水看得很清楚,僅靠實施總量控制,可能不準確,通過水量水位的“雙控”,體現“嚴”的要求。
三、強化需求管理方面。一方面,通過行政和技術手段減少地下水利用,包括嚴格的定額管理,促進地下水用水戶使用先進的節水技術、工藝和設備,發展節水農業,推廣節水灌溉技術,降低用水消耗,提高用水效率。另一方面,通過用途管控,遵循“優水優用”原則,建立地下水用途管控制度,明確工業、農業、城市建設等不同行業,地熱能取水、疏干排水、地下水水源地等不同類型地下水用途管制要求和措施。
四、關于嚴格監管方面。《意見》從取水和用水的環節規定了嚴格的管控措施,一是規定了不予批準取水許可申請的六種情形,提高取用地下水的門檻。這六種情形規定得非常具體,比如不符合“雙控”的要求,不符合限制開采區的規定,不符合行業用水定額和節水規定,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等,一共有6個方面,明確規定了不予取水許可的情形。二是禁止開采難以更新的地下水,保護好這類珍貴水資源。三是要求地下水取水工程要安裝計量設施,全面掌握監控取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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