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修訂背景
2024年8月27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重新修訂并印發了《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魯政辦字〔2024〕103號)。為進一步做好我市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根據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批示要求,結合青島的氣候特點、地理位置和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風險,市應急局組織各有關部門對原《青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青政辦字〔2022〕35號)進行了修訂。
二、修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山東省社會救助辦法》《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青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本預案。
三、修訂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根據新時代自然災害防治“一體化”要求,建立健全全市應對突發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升救災救助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現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四、主要內容
《青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共10個章節,分別是總則、組織指揮機制、災害救助準備、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保障措施、宣教培訓和演練、附則。此預案與原預案相比在修訂過程中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一是堅持響應聯動。力求響應分級與山東省和青島各區(市)相關預案貫通銜接,確保災害發生時響應措施能協調聯動。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現行預案中暴露出來的部分內容操作性不夠強問題,修訂了風險評估、應急救助準備、應急處置等內容。三是堅持實效導向。認真梳理當前我市面臨的各類自然災害風險,對組織指揮機制、分級應急響應、災害救助準備、信息報告等重點內容進行了細化,增加了可行性措施。四是堅持突出災后救助。對受災人員過渡期救助范圍進行了規范細化,對冬春期間受災人員救助的主體由受災區市議事協調機構調整為區市人民政府,對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申請和下撥進行了細化規范。五是堅持青島特色。將因災害造成群眾生產生活資料遭受較大損失、短期內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納入救助范圍;將大模型信息化保障運用和開展防災減災救災宣教培訓和應急演練作為提升基層應急救援能力的手段列入預案中;將風暴潮、赤潮、滸苔和海水倒灌等海洋災害納入風險評估的內容中。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市應急管理局
聯系電話:0532-5191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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