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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為加快青島自貿片區金融業發展,打造一批有實力的金融機構集群,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發揮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撐和服務作用,根據《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青島片區發展現代金融業的總體戰略部署,以及青島自貿片區產業定位和企業發展需求,在廣泛調研、征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財政金融部牽頭起草了《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現代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
二、制定依據
根據《青島市支持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青政辦發〔2021〕9號)、《廈門市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廈府辦規〔2020〕2號)、《深圳市龍華區支持金融業發展 促進產融結合若干措施》(深龍華府規〔2021〕6號)《關于推動青島海洋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青金發〔2024〕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發揮國內貿易信用保險作用 助力提高內外貿一體化水平的意見》、《商務部等9部門關于拓展跨境電商出口推進海外倉建設的意見》(商貿發〔2024〕125號)等文件。
三、主要內容
本政策措施共兩部分,九項具體政策內容。
第一部分為“促進金融資源集聚”,包含在青島自貿片區首次開展經營活動的法人持牌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特色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機構及項目公司5類機構的獎勵標準、資金撥付具體政策。該政策的目的在于促進片區金融機構集群發展,發揮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撐和服務作用。
第二部分為“支持金融業務發展”,包含支持地方金融組織業務發展、支持海洋類保險產品發展、支持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產品發展、支持跨境電商貨運保險產品發展4條具體政策。旨在鼓勵地方金融組織為片區企業提供融資租賃、保理服務,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鼓勵片區企業積極投保海洋類保險、國內貿易信用保險、跨境電商貨運保險等,增強企業抵御風險的能力。
四、實施時間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每年1月1日—1月31日申報可享受的補貼。
五、政策咨詢
政策解讀部門:青島自貿片區財政金融部
政策咨詢電話:0532-8695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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